Re: [問卦] 館長的電商預購規章違反消保法!?

作者: b174040406 (Mark)   2021-06-24 22:55:58
※ 引述《hide0325 (hide)》之銘言:
: 做電商本來就要自己把退貨成本算進去,預購商品不能退貨是誰跟他講的?
: https://i.imgur.com/3Y6eLbx.png
: 現在台灣前幾大電商預購都能退貨吧,他電商這樣搞,還想跟人家比?別鬧了。
關於預購退貨退款之疑問 請參考這篇文章 文章代碼(AID): #1WqxuoIa
另外針對有人問手錶或是預購商品退貨退款的問題
如果該客服回複說是客製化商品無法退貨退款
麻煩先把對話紀錄保存下來 並回覆
依照消保法立法之說明
所謂的客製化給付是指依消費者提供相片印製之商品
依消費者指示刻製之印章或依消費者身材特別縫製之服裝等商品特殊性質屬於客製化給付
若消費者僅依現有顏色或規格中加以指定或選擇者,則非屬客製化給付
僅就網頁上現有之顏色或款式做選擇,則非屬客製化商品,仍有消保法之適用,可於7日
內要求退貨
消費者於企業經營者網站上,僅只就網頁上商品的現有顏色或規格中加以指定或選擇
並未另提出消費者個人的特殊需求,要求業者配合其特殊需求來提供商品(服務)
並不屬於消保法上所稱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
消費者仍有消保法上7日解除權(鑑賞期)之適用,業者不應濫用「客製化給付」為由
另外因業者逾期未依規定交付商品消費者依消保法行使7日解除權(鑑賞期)要求解約
既然阿館都說了 你們這些底層的雜碎 不爽就直接退 去給狗幹 不爽就直接退貨
再說一次是阿館叫我們退的 不是我們故意退 沒有惡意退貨這行為唷
再來跟法律有牴觸的約定一律無效 網購任何規定都不可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簡單來說就是阿館電商預購規定跟退換貨規定已經凌駕於法律之上 基本上是無效
基本上是不用請律師去打官司的 走程序訴訟而已
當然 我們是守法的公民 當然是希望能好好調解
最後再補充一下 網站保留修改之權利行為 根據消保法第17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
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不得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違反第一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
一、企業經營者保留契約內容或期限之變更權或解釋權
二、限制或免除企業經營者之義務或責任
三、限制或剝奪消費者行使權利,加重消費者之義務或責任
四、其他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事項
另外根據消保法第51條之規定
依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
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最後夢到幾張阿館電商員工的對話 路邊撿到的 看看就好 別認真
https://imgur.com/VyG83Ed
https://imgur.com/akCv0E0
https://imgur.com/SQqkvKl
https://imgur.com/N84hHmQ
https://imgur.com/AF1BFaw
看到了吧 當初說 寶寶愛館長跟他本人沒關聯 單純粉絲剪輯
結果原來營利均分 還被法院認證XD
現在看起來就是一個民進黨的打手兼尿壺
最近在賣623商品 還有一堆付了錢要等60天~80天的頂級商品
看看他身邊那四大護法 尤其是破壞神洨宇 吃香喝辣
用著你們腦粉貢獻的錢 爽爽過日子 月領將近20萬 開雙B車
你們這些傻屌還在傻傻幫他賺錢讓他給這些雜魚爛蝦的員工花
我還是深愛阿館的一個資深館粉
所以我決定 林北這輩子在PTT 絕對會用盡任何方法監督你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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