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議員爆好心肝報告只能看30分鐘 北市政風

作者: Roorhsiao (Roorhsiao)   2021-06-25 11:24:16
我現在納悶一件事情,
這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該物件就是證物,
為什麼議員可以檢視?
不管你是在法院看,還是在議會看,
該物件不是就應該不能參閱嗎?
是議員特權還是?有人可以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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