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篇問卦文提到中央社所介紹的德國疫苗接種順序,並問德國怎麼跟得上臺灣?
其所列中央社的翻譯過於簡略。事實上德國聯邦衛生部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0條i第3項
第2句、第5條第2項第1句及第13條第5項第2句規定制定了新冠病毒接種規則(全名是
Verordnung zum Anspruch auf Schutzimpfung gegen das Coronavirus SARS-CoV-2,
簡稱Coronavirus-Impfverordnung或CoronaImpfV)。該法規命令的第1條規定了哪些
人對於請求接種疫苗具有請求權。其主要是以在德國具有法定健康保險或私人健康保
險者、在德國有住、居所之人,及任職於特定醫療與照護機構者為準,並擴及有特定
接觸情形及特定派駐海外人員。範圍涵蓋十分廣泛,惟原則上不以國籍為判準。
此外,該法規命令CoronaImpV於第2條至第4條逐次規定了三大類得優先請求接種之人
員資格,更緊接著在第2到4條,規定可謂鉅細彌遺。在詳細介紹之前,先回答在前文
中鄉民最關心的幾個問題:
1. 遊民(社會救助法之法律用語)在德國確實具有得優先接種的資格。不僅如此,
申請庇護者,難民,以及將被遣返者均得優先接種。且其等是被放在第二大類之中,
優先順位還在政府要員之前。這點是中央社的翻譯所沒有翻到的部分。
2. 政府要員也有優先接種之權,惟是在第三大類之中,也就是具有優先權之最末一
類,說其劣後於很多人之後並不離譜,這點會於後面詳述。
值得強調的一點是,德國已於6月7日取消了優先接種的限制,換句話說,目前一般人
可以不受限制自行預約接種。除一般至家醫診所或數量眾多的專設疫苗中心接種外,
企業也可以為自己的員工施打疫苗,各大學也設置為學生接種疫苗的臨時中心,以鄰
里為單位的巡迴施打也很常見,至於上新聞的則是酒吧為主顧與鄰人施打的狀況。
接下來我將比中央社更全面地說明德國的接種優先順序,雖然已經完整地翻譯,但
依照法規命令的文字解說仍嫌過於枯燥,因此會稍微調整文字。
首先,CoronaImpV所規定具有最高優先權者,也就是第一大類的人又可分為5組,包
含:1. 年滿80歲以上之人。2. 療養機構與生活支持共住團體中的老人與有長照需求
之人,以及因治療、護理與照顧而任職該處之人。3. 因治療、護理、照顧工作而固
定在門診中接觸到老年人與有受長照需求者,或在門診負責鑑定與檢驗工作者。4.
任職於疫苗接種中心或醫療機構,而有極高風險暴露於新冠病毒者,特別是於加護
病房、急診室、緊急救護及特殊舒緩治療門診等有新冠病毒氣霧之區域。5. 負責治
療、護理、照顧受新冠病毒感染後有極高風險轉為重症或死亡的患者,特別是患有癌
症、受器官移植及免疫力嚴重低下之病患。(§ 2 CoronaImpV)
具有次高優先權者的第二大類,又可再分為12組:1.年滿70歲之人。2. 因患有:唐
氏症、沙利竇邁所致畸形;精神障礙或嚴重心理疾病,特別是躁鬱症、思覺失調或
重度憂鬱症;有手術必要之癌症;間質性肺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囊腫性纖維化或
其他相類嚴重慢性肺病;肌肉萎縮症或其他相類神經肌肉萎縮疾病;有併發症之糖
尿病;肝硬化或其他慢性肝病;慢性腎臟病;BMI值大於40之肥胖症;其他經個案醫
療評估於感染新冠病毒後有極高的重症或死亡風險者。3. 由不住於機構之中,但依
前二款規定有長照需求,及年滿70歲之人,或其代理人所指定之緊密接觸人員,至
多二人;由懷孕之人或其代理人所指定之緊密接觸者,至多二人。4. 任職於治療、
護理、照顧精神或心理疾病機構或其門診之人。5. 任職於醫療機構或從事醫療業務
之人,而有高度暴露於新冠病毒之風險,特別是醫師及其他直接接觸病患之人,以
及任職於捐血中心或為新冠病毒之診斷而固定採集生理樣本之人。6. 為維護公共秩
序,特別是在示威遊行期間,而有高度染疫風險之警察,以及因派駐海外而有高度
染疫風險之軍人。7.任職於衛生條件有欠,而有染疫風險之德國駐外代表處或考古
中心。8.任職於他國之德國政治性基金會,或為危機預防、事態穩定、衝突復原、
發展合作或涉外文化教育政策而在德國設有組織,而因住在地衛生條件不良,而有
高度染疫風險,或為國際組織工作之德國國民。9. 任職於托兒所、幼兒日托中心、
小學或特殊教育者。10. 任職公共衛生機關,或為維持醫療基礎設施之重要職位者。
11. 各類設施中之遊民、尋求庇護者、難民、待遣返者及庇護所中之婦女。12. 依
法為年長者或有長照需求之人提供日常生活協助者。(§3 CoronaImpV)
第三大類,因僅有較高的風險,因此排在優先施打的第三順位,分9組:1. 年滿60
歲之人。2. 處於緩解期的癌症患者、罹患免疫缺陷、感染HIV、患有自體免疫疾病
或風濕病者、罹患心臟衰竭、心律不整、心房顫動、冠狀動脈疾病或高血壓者、罹
患腦血管疾病、腦內出血或其他慢性神經疾病者、氣喘患者、罹患慢性炎症性腸病
者、未有併發症之糖尿病患者、BMI值高於30之肥胖症患者,以及依個別醫療評估認
為在受新冠病毒感染後之病程中,有較高風險轉為重症或死亡者。3. 未住於機構之
中,但有長照需求之前述1,2款之人,得由其本人或代理人指定最多二名之緊密接觸
者。4. 憲法機關之成員;於憲法機關、政府、國防軍、警察、海關、消防、含技術
救援在內之急難救助、司法行政與法院等部門擔任特別重要之職位者;在德國駐外
代表處、於設於外國之德國政治基金會,或在外國為危機預防、事態穩定、衝突復
原、發展合作、涉外文化教育政策等事項而於德國設有組織之機構中擔任重要職位
者,或在國際組織中擔任重要職位之德國國民;選務人員。5.於關鍵基礎設施或企
業中擔任重要職位者,特別指藥品、製藥、殯葬、食品、水與能源、污水與廢棄物
處理、交通運輸,以及資訊技術與電信部門。6. 任職於醫療機構,但僅有較低暴露
於新冠病毒風險者,特別指實驗室人員及無關病患照顧之人員。7. 任職於食品零售
業者。8. 任職於兒童及青少年援助機構、未為前條第1項第9款所包含之學校者。9.
其他因職業或生活環境而有感染新冠病毒風險有顯著提高者。(§4 CoronaImpfV)
※ 引述《fenway18 (軟弱 是沒有辦法贏回國家)》之銘言:
: 標題: [問卦] 德國疫苗接種順序 怎麼跟得上台灣?
: 時間: Wed Jun 23 22:07:18 2021
: 德國的疫苗接種順序
: 經過專家討論之後是這樣
: 第1輪
: 染疫後重病或死亡風險特別高的人,
: 例如年齡超過80歲、療養院的病人、殘障人士
: 以及療養院和治療染疫者的看護、醫生和工作人員
: 第2輪
: 76到80歲、失智症或精神病的患者、一般急診室的工作人員
: 第3輪
: 71到75歲、住在難民和遊民收容所的人、一般醫療院所的員工
: 第4輪
: 接著是66到70歲、老師、臨時工、屠宰業員工
: 第5輪
: 60到65歲、零售業員工、消防隊員、警察和大眾運輸從業人員。
: 等到以上這些人都接種完才輪到一般民眾。
: 參考資料來自中央社新聞
: 看完這個順序,德國是不是很弱
: 沒有解壓縮 在前面放進"媒體記者""外送員"
: 幾乎這個高年齡優先的順序排下去
: 60幾歲的高危險群 順位也跟警察相同
: 德國怎麼跟得上台灣??
: 推 hsuehhm: 沒有政府機構官員? 36.228.93.171 06/23 22:20
: → toshizo: 沒遊民和市場工作人員? 39.13.68.48 06/23 23:02
: → kenro: 就是有白痴把市場和遊民列入插隊 111.71.22.22 06/23 23:10
: → nikewang: 還有把傳統市場攤販放到第七類 台灣玩法 106.245.75.94 06/23 23:37
: → nikewang: 板上有左膠有說 美國也是遊民先施打 106.245.75.94 06/23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