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yhsie (一筆揮毫天下定)》之銘言:
: 高雄市衛生局常常把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跟第70條拿來當帝王條款用
: 上次 6/9 才出包過,說沒打疫苗的醫護,要用36條及70條來裁罰
: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5805
: 在引發軒然大波後,被質疑於法無據,隨便亂引法條
: 6/11 才自己趕快髮夾彎修正
: 針對6月9日公文提及針對醫護人員未限時接種之裁罰,潘炤穎說,高雄市衛生局已於6月
高市衛生局這個姓潘的 已經不只一次這樣了
疫情爆發初期 台灣各縣市升三級時
都還是依法行政 有給民眾時間了解政策變動
只有高雄獨創 「宣布直接罰 宣布完就執行直接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