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y2monu (學習殘忍)》之銘言:
: 丈夫在家靜養期間開始出現咳嗽跟呼吸道症狀。
: (6/3)第一次回診恩主公醫院拆線時,有和醫生反應出現咳嗽、呼吸道症狀,醫生回應
: :可能是手術插管的時候傷到,修養即可,並未做篩檢。
: (6/7)第二次回診,也有再次跟醫生反應咳嗽、呼吸道症狀,醫院開藥讓丈夫服用
: (6/17)第三次回診,再次跟醫生反應咳嗽、呼吸道症狀,並且照X光發現肺部一大片陰
: 影,醫生當下判「斷疑似肺癌」及「進展快速」
: 以上三次回診皆向院方反應咳嗽及呼吸道症狀,皆未此做篩檢。
這是cdc公佈的covid19通報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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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個案其實符合了相當多項
首先主治醫師一定會知道病人曾跟確診者擦身而過
醫院有人中獎會鬧得沸沸揚揚
但疫調沒框列到是第一個破口
不過他還是符合了通報條件的流行病學
病人開始咳嗽就符合了臨床條件
單就以上兩點就符合通報定義要進行篩檢了
不過插管後確實有不少人會有喉嚨痛、異物感、咳嗽等症狀
幾次的回診跟其他診所可能都判定為這個原因而沒進行通報
這是第二個破口
第三次回診病人照了張x光
這張應該是能和前幾週的手術前評估x光比對
出現了一大片進展快速的陰影
一般來說有咳嗽x光又有陰影會判定為肺炎
這項臨床條件讓病人第二次符合通報定義
很可惜的主治醫師下了一個非常罕見的診斷......
這是第三個破口
另外如果醫師高度懷疑要求篩檢但病人拒絕的話
是可以聯絡地區所屬衛生局派人來協調
這麼做到底有沒有法律強制力我是不清楚
不過現在防衛性醫療盛行醫師為了避免在出問題的時候被究責應該都會這樣做在兩個不同單位留下記錄
如果衛生局沒紀錄很可能就代表...你知道的
話說回來
這個個案一連闖過了數個篩檢機制
最重要的應該是如何改進流程避免第二個案例發生
各政府、醫療單位這樣互相隔空對罵對於疫情一點幫助都沒有也浪費行政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