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felix (清雲)》之銘言:
: 這東西跟專利應該無關啦
: 但確實是有爭議
: 當你用AZ來當作制定標準
: 這在廣告效果上,很容易給人 我的產品比AZ好的意思
: 就算是實實在在的三期效果,也不會指名道姓說以AZ當標準
Head-to-head study本來就會挑人對打
像類風濕關節炎的生物製劑幾乎都挑Adalimumab對打
20年來從來也沒有聽過AbbVie抗議說不可以挑我們家的藥對打
但多年來一直被當對手,還是打不倒,更是藥效的證明
國外的疫苗混打實驗,也是把混打組跟AZ組拿來對打
哪來這麼多爭議
你當藥廠玻璃心嗎
: 而是用 50%,60%防護力當標準才對,何況是用免疫橋接這種偷吃步
: 我們現在跟AZ訂的貨還有一大堆尚未到貨正在排隊
: 結果制定EUA標準時 直接指名用AZ當參考值 一定不能比他低
: 你確定廠商不會抗議這種事情嗎?
: 你至少說 國產疫苗 免疫橋接抗體必須達到多少值以上才合格
: 也比直接點名不能比AZ低當標準來得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