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dojeda (jodojeda)》之銘言:
: 法官指出,根據社維法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
台
: 幣3萬元以下罰鍰。所謂「散布」者,是指行為人在主觀有明知散布的是不實謠言,而
將
: 該謠言以語言、文字方式,傳播發布到公眾,且足以使聽文者,產生畏懼、恐慌,影響
公
: 共安寧的情形,才構成犯行,但警方調查的事證,與法條構成要件不符,判邱免罰,可
抗
: 告。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560692
: 6.備註:
: 法院認證的
依照這個判例
基本上長輩傳假消息不就無敵了
甚至說我書唸的少不知道這是假的
只要是不知道這是不實謠言就不會有事
難怪吉管家可以一直有假消息可以闢謠,又沒有人因此被罰
口口姊也可以一直胡亂爆料
在這之前真的以為會被罰的,大概就只有你我各位這些黨外的死活老百姓而已了
只能說這個法官真的很有guts,直接打臉我們的東廠機關
真的是人民的法鎚
但也為他前途感到堪憂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