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薔薔父女聯手對抗詐騙集團大獲全勝 首

作者: rubberking (怪你過份美麗)   2021-06-29 16:15:02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3.完整新聞標題:
薔薔父女聯手對抗詐騙集團大獲全勝 首腦判刑12年半+強制勞動3年
4.完整新聞內文:
藝人薔薔父親福利汽車董事長林茂樹2018年賣屋遇「騙屋詐貸」集團,集團首腦陳國帥指
揮旗下業務林謚發、代書沈咨凡出價2000萬元買屋,簽約時誘騙林茂樹收下200萬元訂金
就先過戶,卻將房屋抵押給錢莊借錢,林茂樹驚覺有詐怒提告,士林地院針對林茂樹及其
他25人受騙部分,依詐欺、組織犯罪判陳國帥12年6月徒刑,還要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判決指出,林茂樹2018年6月間在網路上刊登出售台北市大同區一間房屋,陳國帥旗下中
華國際資產公司行政人員周建璋隨即來洽詢,周建璋出面佯稱欲以2000萬元買屋,還稱「
姊夫」林俊誠(改名林謚發)會出錢,林茂樹與對方相約2018年6月22日碰面,實際上是
中華國際資產公司業務人員的林謚發,當天便帶著同樣受僱於陳國帥旗下中華地政士事務
所的代書沈咨凡,在國泰世華銀行松江分行與林茂樹辦理締約。
締約時,沈咨凡向林茂樹拿出預擬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內容約定分200萬元、200萬元、
1600萬元3期匯款給付共2000萬元買屋價金,
林謚發還佯裝當場簽發面額200萬元、200萬元、1600萬元本票各1張交給沈咨凡保管,
契約書同時定,賣方先支付第1期簽約用印款、第2期完稅款,買方即辦理房屋移轉
登記過戶,辦妥過戶後再支付第3期尾款。
林茂樹簽約時未察覺有詐,誤信林謚發真的要買屋給小舅子周建璋住,並誤信沈咨凡
真的是客觀中立的第三方,因此交出了房屋權狀、印鑑證明給沈咨凡保管,而第1期簽約
用印款200萬元也確實在2018年6月25日匯進國泰世華銀行價金信託專戶,但2018年6月28日林
謚發帶著林茂樹房屋權狀、印鑑證明去中山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時,林茂樹接獲國泰世華
銀行通知「沈咨凡有問題」,林茂樹緊急衝到中山地政事務所,及時阻止了林謚發辦過戶
林茂樹隨後在女兒薔薔陪同下出面向《蘋果》爆料,沈咨凡等人也一度接受《蘋果》專
訪,雙方隔空交火,最後士林地檢署查出幕後首腦陳國帥長期利用各種虛偽不實的不動產買
賣詐貸吸金,依組織犯罪、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而針對陳國帥架設「525免頭款購
屋網」徵求人頭購屋,再偽造所得證明向銀行詐貸犯行,士林地院去年7月已判陳國帥6年
徒刑;針對其他詐貸犯行,去年10月、12月也各判陳國帥1年8月、3年4月徒刑;針對包含
林茂樹在內26名被害者遭騙屋詐貸犯行則在上周四(6/24)宣判。
陳國帥在審理期間雖辯稱,本案是單純民事糾紛,他買房子只是為了轉賣或出租,並且為
了節省仲介、代書費用而自己開設中華地政士事務所、中華國際資產公司,本來在不動產
買賣市場上,使用自己的代書就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他買房子本來也都有要支付尾款,只
是資金周轉不靈才未能給付,因此只是單純的債務不履行,不是詐欺、組織犯罪,如果不
是林茂樹訴諸媒體,他本來可以慢慢向各屋主清償尾款。至於涉嫌為共犯的沈咨凡、林謚
發、中華國際資產公司人事主管李孟烽等也都辯稱,他們只是單純受僱工作,不知道背後
有什麼詐欺犯罪計畫。
但法官審酌,中華地政士事務所、中華國際資產公司查無任何出售房地的紀錄,可見陳國
帥唯一的收入來源,就是拿已經移轉登記的房屋抵押借款,才有可能維持資金鏈的運作,
除此之外就毫無任何正常營收管道,以及給付尾款的實際方案,因此認定不是民事糾紛而
是故意詐欺,沈咨凡等人也知情而故意為共犯。
法官最後認定陳國帥集團26件犯行均成立組織犯罪、詐欺等罪,判陳國帥合併應執行刑12
年6月,沈咨凡應執行8年2月,林謚發應執行7年8月,李孟烽應執行8年,周建璋應執行3
年8月,另外其他8名情節輕微共犯判1年10月至3年6月不等徒刑,陳國帥女友林芝宇等出
借名義買屋人則認定不知情判無罪。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629/MRNMN6XLO5GXJHLRZR4CCOEBHY/
6.備註:
恐怖啊 不小心 肥宅爆肝賺的一棟房子就沒了 這社會是欺負老實人的.....
但那姓沈的腦..??..以後還想執業嗎 書讀得那麼多 會否去了了
除非改名換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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