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館長要告人, 這題很簡單:
a. 告人的要提出證據.要報案. 沒有一定的把握會做這個事情?
b. 被告不一定要請律師. 不要被6萬嚇到.
c. 館長會願意花6萬去告一個事實不明顯的案件?
這點是值得商榷的.律師基本上也不會建議.
d. 館長告人是有風險的. 館長告成你,頂多罰幾萬.沒告成你,變成法院認證,網路到處傳.
館長承擔得起嗎?
2. 館長說服裝都有尺碼表, 檢討消費者為什麼不看清楚. 這題也很簡單:
https://imgur.com/NQ5QiKX
一件S號就有4種尺寸的人穿.消費者怎麼知道穿起來是怎樣?
兩個一樣身高體重的人身形會一樣嗎?
賣衣服本來就是有這樣的風險.怎麼會檢討起消費者呢?
希望能給大眾一個相對正確的概念.
不要因為害怕或者廠家說甚麼而喪失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