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憲法已死嗎?

作者: newAce (四支ACE!)   2021-06-30 13:14:20
大法官釋字509號:
大法官會議第五○九號解釋意旨參照。 而刑法第三百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者,不罰。」 旨在折衷保護名譽及言論自由,而名譽係屬開放概念,其侵害是否構成不法,應依利益衡量加以判斷,基於法律秩序的統一性,上開刑法之規定,亦應列入個案加以認定。
可受公評!可受公評!
政治人物、政黨或可受公評之人、事、物是憲法所保障之言論自由。
如果朱學恒案件真的最後被起訴,那政黑板也要關起來,八卦版也要嚴格審查,台灣還是台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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