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了一下蘋果的進度更新
這教授應該是最後贏家吧 ?
1.老婆沒離婚 家庭safe
2.女方損失150萬 教授還幫自己賺到一台150萬的車 + 至少十萬現金
一般都是被騙百萬 結果這個是反過來倒著賺
3.校方決議也很挺教授 工作safe
4.法院判決也很挺教授 判決safe
這是不是告訴我們 念法律還是滿有用的
這不是千萬別念法律 是千萬要念法律吧 ?
※ 引述《GB5566 (★煞氣ㄟ好男孩☆)》之銘言:
: 法學教授遭爆騙財騙色 「把你關起來當性奴」對話曝光!怒告結果出爐
: 在某上市公司擔任法務主管的林姓女子,去年向媒體爆料指控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
: 研究所教授楊智傑「偽單身」追求她,2人交往後楊男不斷索錢花用甚至要求150萬元買車
: ,但是拿到錢後人間蒸發,不僅如此,林女還向該校校長及名教授寄發標題「投訴一件雲
: 科大科法所-楊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