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法來說,「合法」施工裝修還真沒啥辦法
只要依法申請,再依照申請核可的時間內裝修
被吵到似乎只能自認倒霉,頂多就是想辦法協調這樣
但那種敲敲打打,甚至弄到整棟樓都會共振的電鑽聲
說實在的這真的會讓身處周遭的人很受不了
這恐怕不單純是分貝數的問題,還牽涉到定頻、低頻的噪音
甚至還可能會發生木削、牆壁這類的粉塵飛散,等等的
我之前也遇過類似事情,不到九點就在敲打就在鑽
去打1999檢舉噪音,每次都跟我說噪音沒有達到標準
打了兩次發現會不會裝修戶根本就已經跟市府環保局打過招呼
一旦被檢舉噪音,就事先告知裝修戶會在哪個時間去檢測
檢測單位去檢測的時候就不施作,等離開後再繼續,這樣根本防不勝防
後來我是直接去里長辦公室陳情,對方才改成九點半再施工,屋主還跟我道歉
雖然有人會說里長鄰長阿不就樁腳怎樣啥的
但鄉里間的爭議有時還真得靠他們才有機會解決
光靠現行法規及其實踐,氣死自己的可能性相當高
話說我倒是覺得現行法針對施工裝修影響到人生活起居這塊,可以處理得更細緻
就是裝修前,主管機關要先去確認可能影響的鄰戶範圍並公告
然後按裝修期間和裝修工法影響這些鄰戶的程度,令裝修戶給付補償金
這樣可以讓這些鄰戶多少得到些許補償
無論是心理上,或是受不了噪音有的沒的去住其他地方的額外成本
或許這些鄰戶感受到裝修戶的起碼誠意,就不會有這麼多意見,敦親睦鄰嘛!
總是比起裝修戶獲准動工 受益的都是自己 受到可能不利影響的是鄰居
卻就張貼一紙通知說「朕準備哪段時間要翻修自宅準備自己爽了,
大家不管有沒有意見,都得忍耐朕自己爽,朕依法行事大家能奈我何」之類的話
要好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