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朋友的朋友(以下簡稱A)遇過的經驗,想問一下板友是否有遇過類似經驗以及
如何處理
1.A最近在找租屋,在租屋網路上看到不錯的物件,與屋主相約看房
2.在約定時間到屋主家門口時,屋主告知很不好意思已被前一個人預訂了,表明很不好
意思讓A跑一趙,若之後有變數再主動通知A
3.幾天後屋主打給A,表明因為"家庭因素",家人希望他自己住下來,因此已經將之前
預訂的房客退掉。但屋主說要再想一想,若決定好要承租會第一個通知A,並且不會再到
租屋網站po文
4.幾天後屋主告知A決定出租,詢問A是否還有意願。A很開心的隔天與屋主相約,並且停
止找租屋。
5.但見面時,屋主告知A其實他也有再詢問之前被退訂的房客是否要考慮承租,並且也有
在po訊息至租屋網站(與先行承諾不一致)。然後屋主要求A必須先付訂金並三天內完成簽
約不然預訂會失效。屋主confirm不會再因為與家人意見不合而再有變數。A當下付了訂金
並且積極與屋主確認簽約時間,但屋主不讀訊息也不接電話。A當天擔心屋主又改變心意
,擔心到失眠。
6.在約定簽約當天,屋友打電話給A,說因為"家庭因素",他整層都不出租。後
來他有退還訂金給A,其他已簽約的房間,他私下跟房客和平解決了(原來簽了租約後還
可以有變數)
7.在如此兒戲的處理方式下,超過4個租客受到影響,並且面臨很大的壓力
以下是心得:
1.有房子真好
2.有家人真好,但是一直玩這招不太好
3.以後還是乖乖找投資客租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