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這個項目不管有多少人參賽,都只能配有一個教練證。那這個總教練到底應該由哪位
運動員決定呢?
在2008北京奧運的時候,網協明文規定「單雙打同時入選的選手為優先考量」,結果最後
是單雙打同時入選的詹詠然的父親獲得這一張教練證。
這個不僅直接犧牲掉一哥盧彥勳的權益,怎麼說我們看看最後成績:
詹詠然單雙打第一輪雙雙出局
盧彥勳打敗了兩屆奧運金牌安迪莫瑞(盧彥勳甚至是目前為止唯一一名在奧運打破安迪莫
瑞的選手」
到了2016里約奧運,謝淑薇成為唯一一名單雙打同時入圍的選手。
結果網協這時就又改規定「單雙打排名綜合排名最高的選手為優先考量」。
為了單雙打同時都入圍,淑薇這時候雙打的排名早不如詹家姊妹。
我就問這麼明顯為了詹家姊妹改規定,你不會去找網協理論嗎?
淑薇後來就去理論,結果只換來「請你為國相忍」以及拍桌大罵「你是成績最爛的選手」
從遴選資格到事後理論都被羞辱成這樣,各位還要在責怪她的退賽嗎?
再到今年東京奧運,先跟大家說說看如果網協真的讓謝淑薇拿到奧運資格會怎麼樣。
無論是「單雙打同時入圍的選手為最佳考量」還是「單雙打綜合排名最高者為最佳考量」
還是「過去奧運網球成績最佳者」
不好意思無論網協怎麼改規定都是謝淑薇
詹家姐妹和他爸爸完完全全沒有任何機會沾到邊。
各位應該可以了解,為什麼謝淑薇在前一晚明明都已經告知教練,教練也知情後,最後卻
落得隔天坐冷板凳,聯邦盃初賽紀錄零的下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