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車上喝水被開單6000元!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21-07-16 11:54:22
在台灣行政機關就這樣啊 還是現行法給的權力
覺得(裁量)你「違法」就可以開罰
如果有意見 請乖乖去行政救濟
但是你打行政救濟原則上還不停止執行喔
要馬乖乖繳 花錢消災
要馬去行政救濟打到底 時間不知道要多久
而且行政機關還是可以執行你財產
執行不到怎麼辦?可以直接限制住居甚至拘提管收喔 而且同樣不用經過法院
那各位要選哪條路比較好?
所以最後要快點解決往往得要訴諸媒體民代
施壓看看行政機關能不能自己撤銷罰單
反觀一般人之間的欠債 只要遇到及早脫產的 追討就是各種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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