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颱風假扯居家辦公是不是竹篙湊菜刀

作者: rvuu (天牆)   2021-07-21 05:48:47
勞基法
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居家辦公本來就是雇主和員工協議的事,並不限於颱風天
為什麼要把颱風假 和 居家辦公 扯在一起
兩者根本不相關
以往
颱風天 出勤上班的大有人在,那時候可沒論颱風天禁止出勤
颱風天 居家辦公的大有人在,那時候可沒論居家辦公不受颱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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