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nry9453 (甲板上的水手)》之銘言:
: 每次出包體育協出包
: 都會有人說:協會會是民間團體,政府管不到
: 我???????
: 政府暫停補助
: 然後國稅局三天一小查 五天一大查
: 不就搞定了
: 還是他們帳目都很明確?
其實你這樣搞
反而會有問題
國際奧會強調體育組織須獨立運作,奧林匹克憲章第 27 條明訂,國家奧會應確保奧林匹
克憲章於個別國家受到遵守、國家奧會必須保有自主性、抗拒任何包括政治、法律、宗教
或經濟等對於體育之壓力。
所以才必須要有協會來進行組織與管理
因此不可能像你講得這樣明目張膽的進行
帳目有沒有問題我是不清楚
我覺得比較大的問題是在於協會高層的產生模式
過去是由國民黨進行把持
現在呢?
政黨輪替?! 蔡其昌成首民進黨籍中職會長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438736
中華職棒新任會長由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接任,也是中職首位民進黨籍會長,而其他的體
育協會,像是足協是綠營新潮流邱義仁主掌,跆拳道協會則是綠營桃園市黨部主委,政黨
人士解讀,政治人物入主體協,除了有助於爭取更多資源,還能提升個人支持度。
【開拓票源】國體法難斷「政體兩棲」 政治人物仍卡位體協要職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08235
綠營執政後也開始將觸角伸向體育單項協會,包括台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回鍋」
重掌足球協會理事長,跆拳道協會理事長為民進黨桃園市黨部主委張火爐、副理事長為民
進黨台南市議員蔡旺詮。曾任民進黨青年部及社發部副主任的蔡鴻鵬則為藤球協會理事長
。非亞奧運單項運動協會部分,拔河運動協會理事長為前國民黨立委陳建平、台灣柔術總
會理事長則是前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蔡坤龍。
雖然之前體育改革有明訂
國民體育法第36條
特定體育團體不得聘僱現任理事長(會長)、秘書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
血親、姻親為專任工作人員;於該理事長(會長)、秘書長接任前已聘僱
者,亦同。
工作人員不得由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及理事長(會長)擔任
。
國民體育法第39條
現任中央機關政務人員及中央民意代表不得擔任前項特定體育團體之理事
或監事。
但一堆卸任的政治人物
仍然覬覦體育協會龐大資源
掌握人事(出賽)資金(補助)
甚至是人脈
對於一般百姓而言
有體育協會相關高層資歷
也可以變相呈現自己似乎關心台灣體育為台灣奉獻
所以政客們自然是趨之若鶩
因此
這個2017年的修法
只是把國民黨獨佔換成與民進黨共享罷了
我覺得協會如果要有改革
必然要將這些完全不懂該運動
甚至根本不懂體育的外行政客給剔除
所以不該僅有負面表列
甚麼三等親,甚麼現職官員等條件
而是應該加入正面表列
需要有該運動幾年以上資歷
如教練、選手、體育系教授經歷
或者曾得到該運動全國性質,甚至世界級的獎牌
一來
就算仍難以避免體育自家派系學閥的存在
至少也是懂行的人在搞
拿足協理事長邱義仁為例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理事長介紹
https://www.ctfa.com.tw/aboutus/ctfa-president.html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哲學系畢業
美國芝加哥大學政治學碩士
經歷:
2000-2002年 行政院秘書長
2002-2003年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2003-2004年 總統府秘書長
2004-2007年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2005-2008年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理事長
2007-2008年 行政院副院長
2016年5月 亞東關係協會會長
2017年5月 臺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
2018年10月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第12屆理事長
你告訴我
除了理事長這個經歷之外
他一輩子到底跟足球運動有甚麼關聯?
一個運動的發展交給內行人都不見得搞得好
交給外行人訂定發展方向
你確認這不是再搞笑?
但我們從國民黨時代,到民進黨體育改革後
都是如此
二來
也給過去的選手與教練
多擠出幾分高社經地位的工作出來
我就搞不懂了
你們這些政客去哪裡不都有位子可以坐?
一定要跟這些台灣體育選手搶飯碗嗎?
三來
符合奧會精神
儘量減少政治力對於獨立體育團體的影響
如此就算不能避免協會出包
但相信一些光怪陸離的情況也會少上一些
不過
說說而已
都拿到手的東西
國民黨當初也沒打算分出去
你覺得民進黨看起來有比國民黨蠢嗎?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