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鍵盤律師
先說這個竊盜罪吼
法定刑雖然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一般法院判決初犯行情大概是3-4個月不等
累犯的話會加重大概4-6個月不等
當然這是指偷一「次」的情形
如果連續偷好幾家被認定同時成立好幾個竊盜罪的話
就會另外涉及合併執行的問題
簡單來說
就是以合併數罪中刑期最久的為下限
合併數罪的刑期合計為上限
比如說被抓到偷了15次成立15個竊盜罪
每個都判4個月
合併執行的範圍就是4-60個月
常見會取中間值再參酌個案情形來判
像上面這個可能就會判2年半(30個月)上下
但以小弟接觸過的案件
十個有十個是無業(竊賊不算啦)
缺錢就去偷
被抓到判刑至少要1年
為了生計只好繼續偷
被判刑就進去蹲
蹲完繼續偷
尤其如果還卡到吸毒的
這輩子99.99%沒救
我建議直接死刑
真心不想浪費納稅錢跟健保費養這些垃圾
而且這些人的家庭狀況都非常差
下一代「子承父業」的機率非常高
直接死刑然後小孩由社福機構接手
才是斷開這個輪迴的唯一辦法
也因此其實不難理解為何案件的當事人會氣到把人打死
因為法律的極限就在這裡
竊盜這種天天在發生的鳥不拉積小案
總不可能判死刑或無期徒刑
但國家又壟斷了人民尋求救濟的管道(即司法)
歸根就底,「國家」(執政黨)就有義務應該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
否則只是將人民逼上自力救濟的死胡同
至於案件當事人的部分
據報載,案件當事人氣憤到將竊賊一人活活打死
動手的人依法可能都要負過失致死的刑責
報導雖然說是因為竊賊要開車撞人
這個即使成立正當防衛(但本案來說成立機率不高)
也可能有防衛過當的情形
如果沒辦法跟對方家屬達成和解
實務上來說過失致死行情大概就是6個月得易科罰金
竊賊判5個月
被偷的判6個月ㄏㄏ
再來談到民事求償的問題
夯不啷噹大概要賠個200-300萬跑不掉(包括喪葬費、扶養費、慰撫金等等)
換言之就是家裡被偷還要幫他養小孩老婆,呵呵
另外我看有人提到當事人應該裝監視器或是請保全等等的
據小弟跟竊盜業(?)以及監視器業者聊天的結論
監視器只能防君子
竊賊只在乎「偷不偷得到」,根本不在乎會不會被抓
裝監視器最多只能幫你抓人,但無法防止竊賊下手
有用嗎? 如果小偷是君子就有用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