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府審查街頭藝人「技藝」決定能不能表演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21-07-31 03:07:26
之前就覺得街頭藝人要考執照超智障,就想街頭賣藝
很多都是邊旅行邊表演的,他跑來你這城市表演要先
去配合你時間去考執照是有病阿
剛還特別去翻了一下幾個觀光大城的規定
布拉格:平常滿地街頭藝人的,規定說只要是藝術表
演不妨礙道路通行都不用申請許可。然後規範很好笑
有強調"扮雕像"給人拍照不算"藝術表演"XD
紐約:路邊一般不用申請,除非你要用擴音器材。公
園裡表演可能要申請,類似公園的場地清潔費之類的
簡單說人家最多會要求申請的就是場地使用或是繳費
,沒有人跑去給你"考試"然後"發照"的。其實邏輯也
很簡單,比方說你拉小提琴你要證照也該是小提琴檢
定考,怎麼會是市政府跑去認定你能不能表演......
就想像古代吉普賽人賣藝或是雜技團被要求有執照才
能上街表演,這是多蠢的事阿
※ 引述《deepdish (Keep The Faith)》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政府審查街頭藝人「技藝」決定能不能表演 大法官認定違憲
: 4.完整新聞內文: 2021/07/31 01:59:00
: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 台北市政府自2005年起,規定街頭藝人應該在向主管機關申請獲得許可證後,
: 才可以在特定公共空間表演。
: 有街頭藝人因沒有在獲得許可的場所展演、使用,被廢止許可證,聲請大法官釋憲。
: 大法官30日做出釋字第806號解釋,認為該些規定限制人民職業、藝術表現自由,
: 也未經市議會通過,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因此認為部分違憲。
: ▲大法官做出解釋,認為政府審查街頭藝人的技藝,決定是否能在指定公共空間表演,
: 這樣的審查違憲。(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 https://i.imgur.com/DheMLPb.jpg
: 全案起於街頭藝人陳源楨於2014年間,在台北市西門町行人徒步區表演書畫,
: 被文化局稽查小組認為,沒有在獲得許可的場所展演,使用空間也超過相關規定,
: 違反台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
: 台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實施要點等規定。
: 對陳源楨記點警告。
: 又因陳源楨被記點警告累計超過9次,因此北市府廢止他的許可證,
: 並自廢止日起1年內不得再申請。
: 陳源楨提起行政訴訟,結果都敗訴,因此於2016年11月,聲請大法官釋憲。
: 大法官認為,藝術價值高低,為個別閱聽者的主觀評價,政府不應以公權力取代,
: 政府的藝術評價也未必比民眾有公信力,但街頭藝人表演的公共空間,
: 政府可以審核是否適合,指定公共空間讓街頭藝人表演部分合憲。
: 另北市府於3月24日廢止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
: 民眾只要登記領證、確定表演場地就可以演出,
: 因此釋字806號解釋的審查客體已經廢止。
: 不過許可辦法中第4條第1項、第6條第1項、第5條第1項,
: 大法官認為這3條限制了民眾職業、藝術表演的自由,
: 也無經過議會等地方自治條例授權,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 且許可辦法讓政府可對街頭藝人的技藝進行審查,作為選擇公共空間表演的限制,
: 不符比例原則,違背憲法保障的職業選擇自由。
: 該些規定都違反憲法保障藝術表現自由。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75485
: 6.備註: 2005 年台北市長是誰可以自己 google,違憲法律搞街頭藝人 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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