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現在就是要先登記意願
然後才能預約登記,才有可能施打
變成是人民向政府主動申請的給付行政態樣
如果中間登記意願的期間,人民怠於屢行實施登記,或是申請過程有疏漏可歸責於人民,
而無法申請完成,無法怪政府不主動為你施打疫苗給付行政
本魯就是因爲健保卡遺失,卡號遺失無法登記意願,重辦過程又過了預約時間,而無法申
請這個重要的給付行政,雖有重大疏失可歸責於本魯可預見健保卡換發而無法於登記時間
完成,也是自知理虧。
反向思考一下,疫苗這樣悠關人民生命重大事項,確要人民主動意願登記
不是本末倒置嗎?如果都沒做意願登記不是成為疫苗孤兒
應該是國家主動提供給人民主動發動
不是由人民意願主動發動
其他國家不是買到一定的量主動通知人民施打,政府的賦權能動應該有待商榷的空間。
理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