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被周揚青爆出玩多人運動 當時間管理大師
結果廣告全換掉 節目組不用他 等於被中國封殺
只能在台灣混日子
吳亦凡從EXO叛逃 回到中國發展一路順遂 結果被都美竹爆出誘姦未成年 還選妃 等等私生
活不正常
廣告被撤掉 節目組不用他 直接打入劣跡藝人行列 被封殺是一定的 現在還被警方拘留
柯震東 7年前跟房祖名在北京呼麻被抓到 打進劣跡藝人名單 從此無法在中國演藝圈發展
為什麼中國人對藝人要求高道德標準呢?難道是自己生活不順遂,所以特別放大藝人的過錯
然後發洩不順嗎?
還是學日本那套對藝人高標準(吸毒演出機會沒有、電視台封殺、以前的作品全部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