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列出這幾個
「愛」 「喜歡」 「需要」 「禮教」 「有好處」
在感情通常都是用愛或喜歡
然後台語的愛跟需要的要同音所以好像很多人分不出這差異
然後禮教禮貌可能就是一種規範就是可能不愛對方也不喜歡對方
可能因為就是一個路人之類的 純粹叫做禮貌
因為人總是心情會有不好的時候
不是每個人家庭都和諧出門心裡都不會只覺得很想罵髒話
看到別人溫良恭儉讓的時候只覺得煩
尤其對方對自己也幫不上忙所以也符合叫做沒有好處的時候
而且其實自己一眼就可分辨那種個看到別人有麻煩就只會想閃 低能虛偽的溫良恭儉讓的人
直接把他嗆走 或者是一臉臭臉把他臭走讓他滾 還可能反而叫做愛
即使如此 但還是做了一個樣子 那叫做禮貌
然後再來還有一種就是有好處 比方說像去消費人 還有到處蹭
或者是看到有錢權勢的人就想要去攀附 存為了好處
或者是去跟人往來是要讓對方背黑鍋或是沾對方光環
或者是要經營形象為了這樣子的好處
就像每一個下台後大家發現又智力測驗失敗的政客
他們在選舉時經營粉絲就事後證明那不是愛
可能他也討厭大家 所以不叫喜歡
就純粹是為了好處
例如做慈善洗白 或是追求更白 純粹為了追求名聲很響亮
但其實沒什麼感情的話(可能對方也不是喜歡真正的自己)
不是愛也不是喜歡也不是禮教 更不是需要 而是為了好處
或者是那算是一種宗教玄學中的修行 修行就純粹是為了好處
不是愛不是喜歡也不是基本禮教
大家平常會去區分人的行為或動機是這幾種的差異嗎?
還是都只有求偶焦慮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