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傻的
你以為普發現金人民好處比較多嗎?
政府又不是從自己的公務員薪水扣錢發給你
他們一樣要舉債
透過超級沒效率的公務系統印錢發錢
你才能真正的拿到這筆意外之財
然後發完錢會發生啥事情呢?
1. 通貨膨脹
畢竟只是發錢
又不是說大家吃了金珂拉
所以東西就直接變得很貴
對於手邊有資產的人
例如有房子的人
有股票的人
甚至有負債的人
大概都是有好處
但如果你啥都沒有
只有存款跟死薪水
那麼除非你的薪水是跟名目價格連動
不然你的薪水就是直接打折
2. 往後的負債
如前面所說
人家發錢一樣是要舉債的
當然這筆負債也不會是立刻還
大概也要十幾年後才需要開始付錢
如果你沒有女朋友沒有後代斷子絕孫
然後BMI破30痛風脂肪肝之類的
大概你直接賺到
畢竟可能要開始付代價的時候
你已經掛掉了
但如果你好死不死有小孩
或是比較健康可能活超過二十年
那麼你大概很有機會要自己扛起
現在政府亂發錢的苦果
到時候甚麼勞保健保三小的可能倒光了不說
到你可能需要領老人年金或是申請看護補助的時候
政府可能財政拮据
然後聯合那個時候的年輕人來攻擊你們
說你們貪婪老人
都是你們當年發錢發太爽台灣才破產
所以說
如果直接發現金大概問題至少有這些
當然啦
如果要發這個振興券的話
除了上面的問題一個都跑不掉之外
大概還會再虧一筆印刷製版費用
不過如果你把它當作愛台灣的必要開銷
情感上大概會好過一點
簡單來說
如果你是領薪水沒資產的
你有結婚生小孩
或是你很健康還能再活幾十年的
只要政府在那邊亂發錢
你大概都會很被打到
但如果你滿手股票房子沒現金
或是你根本就大魔法師
或是你馬上就要掛點了
這時候政府發錢你就真的很爽
反正花好花滿
之後有人會幫你買單
超爽的~
※ 引述《kashima228 (承)》之銘言:
: 第一
: 發包的人
: 第二
: 台灣境內的業者
: 第三
: 政府吧
: 但對人民來說絕對是超過100分的好處多多
: 窮苦的人能存起來慢慢花 一樣能花
: 你發券 不能存還強迫你期限內花完
: 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 也就是衝動性消費
: 對一般人來說
: 能存起來 也能購買選購品
: 必須品每天都要花的東西 其實根本影響不大
: 多出來的錢就會去”買想要”的東西
: 但因為沒有期限
: 所以也會有時間思考什麼才是想要的買來不會後悔的
: 更別說還能購買國外品質更好更便宜的東西
: 不用被無良台灣廠商貴到
: 一個有期限的券
: 可能又會出現衝動性消費
: 造成各種不必要的浪費
: 更何況還有花一千元買
: 對政府來說
: 存起來根本沒差
: 反正最後還是會花掉的東西
: 有差的只有稅收吧
: 還有一些看不到的費用之類的
: 對商家來說
: 發現金可能吃不到
: 券可能也會有被政府知道你賺多少
: 各有利弊
: 對環境來說
: 發券就是浪費
: 一個有期限的紙
: 到最後還要銷毀
: 浪費錢也破壞環境
: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