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願意上戰場卻不願服兵役的邏輯?

作者: skyoun (skyoun)   2021-08-12 11:18:06
在美國、日本,涉案者在法庭上,很少以精神疾病辯護
因為,強制治療期可能比刑期更久
※ 引述《cholerae (努力)》之銘言:
: 不是吧,誰說打仗一定要拿槍的??
: 有些人肯為國家上戰場但不一定敢拿槍啊?
: 有些真的是天生的,拿到槍就會恐慌閃尿。
: 不拿槍還是有其他辦法的,比如拿把吉他用力k下去
: 還是有機會把敵人爆頭的,大概是這樣。
有些身體因素不適合當兵 (扁平足、心雜音、大拇指缺損....)
有些宗教因素不適合當兵 (例:錫安教會)
而保家衛國有很多事情要做
例如:
1.修整防禦工事 (碉堡、散兵坑、戰機的機堡)
2.割草、煮飯
3.平時挖水溝、災難時救人
而且,這些是承平時期、戰爭期間都要做的事,平時教召一下也很正常
承前,不上戰場第一線,風險下降,應該要多付出一點代價
所以役期加倍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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