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看館長直播
館長非常好心直接洩漏他的底牌
館長要提告的方式是 請B17把這位離職員工 叫出來在法院一起對質
如果B17 找不出來 就是他造假捏造 對話訊息 就告他加重誹謗罪
又如果爆料的離職員工願意出來作證
就是館長再另外對這位離職員工提告
請問如果B17 在法院上說 我要保護我的證人
這種說法 法官可以接受嗎 ?
又或者是說 按照之前某位48歲女版友被告時的說法
我只是把我靜坐感知訊息發文
最後再補充說 我覺得是政治迫害
當時發文紀錄還在也被八卦板推爆了
事後也證實法院判決無罪
這是相關的發文紀錄及新聞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4204902.A.1FC.html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638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