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昨夜調動413名高階員警 柯P:待久了跟黑道變朋友
台北市警察局昨(8/12)宣布調動413名高階員警職務,其中包括29位2線3星主管、82名刑
事警察、45位派出所正副所長及45位帶班幹部,引發同仁不滿。台北市長柯文哲今(8/1)
受訪直言,警察過去就有一條「六年條款」,就是主官職在同一地不得任職超過六年,他只
是將過去沒執行的落實而已,況且「警察在同一個地方待久了,跟當地黑道太熟悉,都變成
了朋友關係」。
北市上午舉行台北捷運工程叢書精進版發表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到為何針對高階員警進
行大調動?柯回應,北市日前發生松山分局、北投分局事件,出問題後內部有要求寫檢討報
告,後來就發現警察原本有個規定,那就是主官職在同一地不得任職超過六年。
他強調,不論是警察、軍隊都有這樣的要求,不允許大家在同一個地方做久,「像軍隊做太
久就會變成軍閥,當然這是軍隊還沒國家化以前會發生的情形」。
回到正題,柯表示,上次松山分局的案子事後調查就發現,發生問題其中一個很大原因就是
「怎麼同一個教官在這邊做很久?」。柯還說,印象中他在同一地任職快到12年,當然不是
每個人做久就會變成「老油條」,但制度一旦訂了就要遵守。接著柯又反問大家:「警察不
是規定,同一職務不得超過六年?這是明文規定的,為何從來都不遵守?」
柯坦言,幾十年沒有執行的法令,有一天突然要求執行,他也知道這會是一個大地震,這次
主官職超過六年進行調動,北市一共調了大概25%的主管,所以他一開始還有問警察局長「
這幾十年沒有解決,強制執行會不會震盪太大?」,但警察局長認為「分批處理反而製造困
擾」,變成有的人調、有的人不調,這樣反而很麻煩,所以就一併處理。
柯表示,既然規定是這樣就依照規定處理,目前規定就是同一職務任主官職的,任期不得超
過六年,除非是一年內就要退休的,這個叫「特別條款」。
柯最後重申,這是警察原本就有的規定,只是幾十年來都沒有執行,北市府在檢討松山分局
案、北投分局案,這發現這是出問題很大原因,也因為這樣久了,警察跟當地黑道太熟悉,
都變成了朋友關係,所以自己只是把過去幾十年沒有執行的規定,徹底執行而已。(陳思豪/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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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警察不是規定,同一職務不得超過六年?這是明文規定的,為何從來都不遵守?也因為這樣
久了,警察跟當地黑道太熟悉,都變成了朋友關係,所以自己只是把過去幾十年沒有執行的
規定,徹底執行而已
柯P又失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