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昨夜調動413名高階員警 柯P:待久

作者: SAMURAI1129 (輔大板松阪大輔)   2021-08-14 12:42:09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
新聞寫的看看就好
這次大調動對新任局長說有百利無一害
1.都是市長說要調的喔(不想配合的關說可以推掉
2.剛上任就先調一波(先打預防針,之後假使爆發弊端也有個說詞
3.清出一些久佔的缺(安排自己的人事佈局
你們還以為這次調動是真的把那些跟地方勾結、老油條、吃案、耍廢的爛警察調走嗎?
有啦,看有沒有超過十個,然後這些人只是換個地方繼續爛而已,另外能成為土皇帝絕對
不是在地方服務太久,一定是本身家族勢力或某某政商巴庫,這種調到哪都一樣
首先來看警官主管的部分
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一般來說警官主管極少會待滿六年,因為要升官的話總是要去很多
地方過水增加經歷,所以本來就常在調動,別說六年了,待個兩年就已經坐不住找人喬下
一個位子了,你說六年條款是有什麼屁屌用?這次警官調動只是藉這個理由順便調整罷了
,跟六年條款一點關係都沒有
再來說說基層吧,這次調動最多而且影響最大的就是與民眾最息息相關、治安影響最大的
外勤基層,就是常在新聞上破獲詐騙集團、槍枝、毒品的刑警(刑責區)與站在路口日曬雨
淋、處理阿貓阿狗鳥事、巡邏盤查、開單、受理案件調監視器的派出所警員(警勤區),拿
軍人來比就是拿掃把掃地的那群人,你有看過在一個地方掃地掃十年變軍閥?
要講法條也可以,六年條款起源於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16條「警察機關、警察大學主管職
務及有管轄區域人員在同一單位(管轄區)之任期為三年,期滿得連任一次。」,裡面所
稱的管轄區,警政署早就函示是指刑責區跟警勤區,意思是外勤員警接任管轄區滿六年更
換另一個管轄區就好,沒有規定要調單位,更沒有同一職務不能擔任超過六年的規定,法
條意思是指擔任所長、隊長、組長等主管職務,滿六年要換一個單位管而已,但就如我前
面所說,這類型警官主管根本極少幹到六年
科普一下管轄區、單位階層:
警勤區(管轄區)>刑責區(管轄區)>派出所(單位)>分局(機關)>警察局(機關)
這次的輪調打著改革的旗幟要大刀闊斧改革,新聞寫的好像把所有老屁股、陳年污垢都調
走了,實際上是東扣西扣,內勤辦業務滿六年不用調、鑑識人員滿六年不用調、刑警大隊
滿六年不用調、少年隊滿六年不用調、婦幼隊滿六年不用調、沒有接管區的不用調,最後
只調地方分局有實際接任刑責區或警勤區滿六年的外勤員警,我跟你說喇!你們隨便找一
個警察朋友問都知道不用調的那些單位有多爽,很多甚至都是靠民代喬喬喬才進的去,幹
,會接管轄區的員警基本上都是背後沒有山可以靠,吃力不討好專門擔屎,都民國幾年了
誰還會送紅包給管區?電影看太多?就問你今天有利益關係要勾結警察,會找能做主的警
官?還是找執行的基層員警?
外勤員警日夜顛倒,例假日、節慶也常要上班,臺北市時不時又有重大勤務或重大刑案,
本來生活作息就已經很混亂,之所以留在原單位久任,無非是離家近,至少能在工作與家
庭取得平衡,這次外勤員警調動大概有300人,影響的就是300個家庭後續的生活模式,而
調動後各單位為了汰舊換新,內部也一定會做調整,影響又更多人了
而這次反彈如此劇烈,就是因為警察局說要從嚴辦理調動,警員要調派出所,刑警要調其
他分局,這種作法以往是用來對付那些出包警察的懲罰性調動,結果現在絕大多數奉公守
法的外勤員警,因為一個指示就要調到通勤時間增加一個小時以上的地方上班,然後所有
公事、私事安排全部打亂,甚至有同事的老婆這幾天就要生了,還要面對調動,這樣公平
嗎?然後被調走就算了,還要被抹黑待太久跟黑道變朋友,我幹勒在殯儀館上班有沒有跟
死人變朋友?你柯市長任內重大刑案破案率百分百,靠的就是這群被你調走的外勤員警欸

說真的啦,停休執勤、辦案24小時沒闔眼、加班費有上限,哪次不共體時艱了,如果調動
是有幫助的,基層也是鼻子摸摸給你調,但歷史已經證明很多次六年輪調無法防弊了,是
調心酸的?你不能說為了抓酒駕,所以在上下班時間管制全台北市所有聯外橋樑吧?當然
一定抓的到幾個阿,但這樣符合比例原則嗎?
只能說這次大調動對柯市長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1.警察局說都是市長指示要調的,所以這鍋市長是背定了
2.樹大必有枯枝,我敢說調完後還是會有人出包,而且很高的機率不是這次被強迫輪調的
員警,這樣市長臉往哪擺
3.警察局這次亂搞亂調你市長就覺得好棒棒,現在新局長更加確信市長不懂警界運作,下
次出包的話一樣割幾株韭菜祭旗就好
最後,還是要重申這次「只調基層外勤員警」的輪調一點沒用,而且相對剝奪感非常重,
身為4%的我本來期待柯能有更大的作為,但你的幕僚真的太爛了,路邊隨便攔個警察下來
問都會跟你說六年條款是個笑話,警察是公務體系督導方式最多的單位,下有帶班幹部、
單位主管、督察組、上有督察室、政風室、調查局、廉政署,時不時還有冗員高官出來督
勤,一堆人督到你不要不要的,結果你不去檢討督考失能,不檢討真正盤根錯節的是警政
高層,不檢討扭曲的績效制度容易產生弊端,跟著起哄史上最大輪調,最後丟的是你的選

※ 引述《gothmog (上海極司非爾路76號)》之銘言:
: 北市昨夜調動413名高階員警 柯P:待久了跟黑道變朋友
: 台北市警察局昨(8/12)宣布調動413名高階員警職務,其中包括29位2線3星主管、82
名?
: 事警察、45位派出所正副所長及45位帶班幹部,引發同仁不滿。台北市長柯文哲今(8/
1?
: 受訪直言,警察過去就有一條「六年條款」,就是主官職在同一地不得任職超過六年,

: 是將過去沒執行的落實而已,況且「警察在同一個地方待久了,跟當地黑道太熟悉,都

: 了朋友關係」。
: 北市上午舉行台北捷運工程叢書精進版發表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到為何針對高階員

: 行大調動?柯回應,北市日前發生松山分局、北投分局事件,出問題後內部有要求寫檢

: 告,後來就發現警察原本有個規定,那就是主官職在同一地不得任職超過六年。
: 他強調,不論是警察、軍隊都有這樣的要求,不允許大家在同一個地方做久,「像軍隊

: 久就會變成軍閥,當然這是軍隊還沒國家化以前會發生的情形」。
: 回到正題,柯表示,上次松山分局的案子事後調查就發現,發生問題其中一個很大原因

: 「怎麼同一個教官在這邊做很久?」。柯還說,印象中他在同一地任職快到12年,當然

: 每個人做久就會變成「老油條」,但制度一旦訂了就要遵守。接著柯又反問大家:「警

: 是規定,同一職務不得超過六年?這是明文規定的,為何從來都不遵守?」
: 柯坦言,幾十年沒有執行的法令,有一天突然要求執行,他也知道這會是一個大地震,

: 主官職超過六年進行調動,北市一共調了大概25%的主管,所以他一開始還有問警察局
長?
: 這幾十年沒有解決,強制執行會不會震盪太大?」,但警察局長認為「分批處理反而製

: 擾」,變成有的人調、有的人不調,這樣反而很麻煩,所以就一併處理。
: 柯表示,既然規定是這樣就依照規定處理,目前規定就是同一職務任主官職的,任期不

: 過六年,除非是一年內就要退休的,這個叫「特別條款」。
: 柯最後重申,這是警察原本就有的規定,只是幾十年來都沒有執行,北市府在檢討松山

: 案、北投分局案,這發現這是出問題很大原因,也因為這樣久了,警察跟當地黑道太熟

: 都變成了朋友關係,所以自己只是把過去幾十年沒有執行的規定,徹底執行而已。(陳
思?
: 台北報導)
: https://bit.ly/3CGmn58
: 心得:
: 警察不是規定,同一職務不得超過六年?這是明文規定的,為何從來都不遵守?也因為

: 久了,警察跟當地黑道太熟悉,都變成了朋友關係,所以自己只是把過去幾十年沒有執

: 規定,徹底執行而已
: 柯P又失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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