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8歲工程男憑一間房終結母胎單身 賣起家

作者: z520314 (知足常樂 多貪則憂)   2021-08-15 23:58:50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林佩萱
3.完整新聞標題:
38歲工程男憑一間房終結母胎單身 賣起家厝竟踢鐵板
4.完整新聞內文:
「有間房對找對象也有幫助。」高市一名母胎單身的38歲工程師在橋頭區買下2房預售新
案、總價542萬元,買下起家厝2個月後,他脫單、結婚,今年將為人父,考量郊區生活不
方便,他想將該屋換約脫手,卻遭建商以他賺取38萬元價差,涉嫌炒房拒絕,工程師認被
刁難,憤而向消保官投訴;雙方爭執點在於該屋買賣合約規定,建商沒有正當理由不能拒
絕換約,但何謂「正當理由」,連主管機關、內政部地政司也無法具體定論,律師認為,
建商和消費者對於合約內容解釋不同,到法院申請調解,請公平的第三方做認定。
38歲的蔡姓工程師年收近百萬,去年7月,他買下華雄機構旗下豪鎂建設的橋頭預售案「
音樂河」,2房、27坪,總價542萬,每坪單價約15萬元;他首付60萬元,剩餘50萬在明年
交屋前付清即可。
蔡男買下起家厝2個多月後,去年10月火速陷入初戀,並於今年結婚、將為人父,幸福猝
然降臨,他考量郊區2房不方便一家3口未來生活,加上新婚妻在市區工作,他打算將該屋
賣出,到市區買千萬元的中古3房。
蔡男找到買方願意加價38萬,以總價580餘萬元承接該房,他向建商申請換約,但對方告
知「只有三等親才能換約」,讓他錯愕。
蔡男向《蘋果》抱怨遭各種刁難,建商曾說「該案有超過300位住戶,若人人要換約,那
不就忙死了。」「公司要收回這間房再賣更高。」甚至扣上政府打炒房不能換約的大帽子

但蔡男強調,房地合一稅2.0新制上路,「該繳的稅我都會繳,且還要扣掉仲介費」,他
無法接受建商說詞,無論是政府打炒房或合約規定,「都不構成不讓我換約的理由,影響
到我的正常權益。」他在7月初已向消保官申訴,提出調解。
音樂河強調鄰近高雄都會公園優勢,緊鄰後勁溪水岸綠地,為地上22樓、地下4樓、共有3
棟,包含304戶住家、7戶店面,規劃2~4房27~50坪,根據售屋平台,該案近一年已出現漲
幅,單價21~23萬。
對此,建商華雄建設李姓承辦人回應,公司提出3方案,包括2房加價換購3房、無償解約
、等成屋過戶後再自行買賣,但全遭蔡男拒絕。
華雄建設認為,蔡男有買低賣高的心態,且合約載明換約「必須經得賣方同意」,如果買
方有親兄弟姊妹之間的非買賣行為,或不得已的苦衷,公司也會願意配合,但該案當事人
房子還沒蓋好就找房仲轉賣,後面的買家需承受更多成本,「人人都想賺一手,會讓房地
產交易混亂。」目前該案在網上出現5筆已購客戶要透過仲介轉售,公司已個別告知,無
法受理。
該預售屋買賣合約是根據內政部訂定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進行部分修改,其中第19條「房屋轉讓及換約條件」提到,「買方於本契約房屋所有權移
轉登記完成前,如欲將本契約移轉他人時,必須事先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賣方非有正當
理由不能拒絕。」
記者問地政司副司長林家政,何為賣方得以拒絕買方換約的「正當理由」,林家政表示,
「這其實尚無具體定論。」
高雄市消保官殷茂乾表示,蔡男提出第二次申訴,由於結婚生子、老婆懷孕而改變未來住
房需求,消保官認為是正當理由,不像是惡意炒房,將協調雙方繼續溝通。
誠品聯合法律事務所黃韡誠律師表示,從過去接觸的個案來看,高雄有其他建案也是同樣
的條款,但並沒有發生換約爭議,消費者有換約的權利,但建商和消費者雙方對於合約內
容的解釋不同,建商認為消費者要換約是在炒房;而消費者認為建商拒絕換約的理由也無
法站得住腳,當發生爭議時,建議消費者請律師寫律師函,針對合約內容提出具體陳述和
要換約的正當理由,在法律意見上向建商曉以大義;或到法院申請調解,請公平的第三方
做認定。(林佩萱/高雄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813/CYONL3PXG5CAPBL4ESTP3OCS3M/
6.備註:
看起來是個困擾,但建商三方案也都提出
目前就是卡在能不能賺到38萬,其他問題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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