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spicu (.)
2021-08-16 00:08:35※ 引述《devidevi (凱特)》之銘言:
: ※ 引述《rustic5566 (hihi)》之銘言:
: 為什麼容許已經確診(CT32)還可以要求再驗一次
: 然後搭防疫計程車到醫院後,個案可以自由行動???
: 這明顯就是SOP有問題
: 這種應該要開專門通道,有專人採檢才對
: 最好的還是檢疫所直接採檢就好
按照標準來說 其實應該要問說這已經屬於解隔離案例
為啥還要再驗一次?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6230369.aspx
台灣按照最新規範 ct>30和一些其他條件
這位以色列隔離14天後屬於解隔離者才對
指揮中心今天公布最新版本的解除隔離治療條件,無症狀或輕症確診病例除仍須符合
原規定兩項標準外,增加「1次PCR檢驗」規定,結果須為陰性或Ct值超過30,才可解
除隔離治療,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大概就是已經屬於恢復狀態 殘留病毒 或是還沒排除乾淨的死病毒
但這標準安不安全 我不是專家我是不知道 不過既然安全
我是不知道為啥還要刻意再多篩檢拉...這個標準規範SOP應該要訂得更仔細一點
不要有模糊空間 標準一致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