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pasky (偽卡巴斯基)》之銘言:
: 1.非婚性行為: 公開鞭笞100下
這沒什麼
結婚不就可以幹了
話說強姦女人
算非婚性行為
兩個都要打100下
所以…不想被打就只能結婚了
12歲以上就可以結婚了
12歲開始硬了想做愛很正常
這裡沒提到
一個男人可以娶4個老婆
爽
啊
我忘了
這點好像跟板上肥宅無關
肥宅沒女人可幹
: 2.婚後通姦: 石頭砸(要不要砸死,影片沒說)
這點跟1有關
強姦不想被打就只能結婚
結婚又被強姦
這就是通姦
不過1跟2都跟你們這群魯蛇肥宅無關
: 3.竊盜: 砍手(沒說清楚是砍一隻還是兩隻)
: 我個人認為這些法律如果拿來台灣執行是不可能的,你各位覺得呢?
沒有什麼不可能的
以前你有想過甲甲不能結婚嗎?
現在不是讓你去結婚了
法律是人定的
只要過半的人認同
就可以修改了
不過如果太危險
那就等下星期五再來改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