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去勢感覺應該還是...有用的吧
印象中有看到國外有化學去勢的年輕罪犯
在哭說要人權的 看起來應該是真的有效果
當然不會是100%有效 不過也許可以當成一個選項?
再來就是監獄到底是不是矯正機構?
因為看起來 大部分的犯人都會再犯
代表說矯正根本沒啥用 而且這也不分國內外
國外的罪犯也會再犯 台灣的罪犯也會再犯
代表說矯正可能只是個講爽的東西
實務上就只是懲罰 懲罰完以後丟回社會 繼續讓大眾承擔成本
如果實測矯正作用幾乎都沒效 那刑期跟假釋應該要訂的再嚴格一點
另外我不太確定為什麼監獄永遠太少
理論上有地可蓋(鄉下) 有人可管(招募) 要興建一座可關幾百幾千人的監獄+工場
感覺應該不是難事才是
有沒有鄉民來說說為什麼監獄難蓋 是因為法規還是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