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PTT的大B哥
館長認證 台大畢業 職業律師 法院臥底 網軍公司 職業寫手的跳板鄉民
來幫館長整理一下 近年的官司紀錄
1.
艾瑪事件 檢察官起訴(官司進行中 有意要和解)
2.
師伯事件 敗訴
3.
李婉玉事件 檢察官起訴(最後李晉良出來戳圓仔湯和解)
4.
吳宗憲事件 刑事敗訴 民事敗訴(判罰80萬)
5.
羅文事件 刑事敗訴 民事敗訴
6.
商標事件 敗訴
7.
賣貓事件 敗訴
8.
王炳中事件 檢察官起訴(官司進行中)
9.
周玉蔻事件 審理中
10.
賣貓事件 審理中(被告妨礙名譽)
11.
健身工廠 審理中(被告了10幾條 都在審理中)
12.
乾洗手 判罰60萬
13.
蜂膠 判罰4萬
14.
b17事件 審理中
15.
b17事件2 審理中
補充說明:
第14項跟第15項的提告理由
1.我對林文宇先生在PTT上稱他為破壞神洨宇XD
2.人有錢有名 發現舔的好處後爽賺
3.身邊一堆雜魚爛蝦的廢物員工 養人的成本加在商品上
4.你們能忍受貢獻的錢給破給破壞神洨宇買車買房嗎
5.白癡的會員制度 完全沒回饋
6.貴到靠北的運費 簡直在買信仰
1.我說陳之漢先生 車子很多 房子很貴
2.電商養了一堆雜魚爛蝦
3.我說陳之漢先生只有滿滿的利益跟錢還有芒果乾
4.我說陳之漢先生是膨風水雞
5.我說陳之漢先生把粉絲當韭菜割
以上他的律師應該賺的盆滿缽滿吧
不過他對於官司敗訴一直在悶悶幾個重點
阿館:
反正這法官就是自由心證 要判我有罪
法官檢察官 自以為高高在上 你像我來領導400人的企業看看
法條多年沒改 根本不符現代趨勢 都亂告
反正我全身刺青 你們法律人就是看我不爽
我不混黑道 還被開槍
我去開庭都是弱勢 每一個都要起訴我
良心建議阿館要不要直接住法院旁邊啊 整天被告不累嗎
身上還有20幾條官司 真心覺得很可憐
每次都講的理直氣壯 檢座不起訴代表事證不足
不要整天自己ㄧ言堂瞎說詞網路公審
每次都覺得自己代表正義,那口氣讓人看了很好笑
勝訴就是法院英明 告輸就是檢察官 法官包闢
最後都會開大絕招 檢察官 法官要我認 所以我就認了
遇到有名氣的就裝逼承認 遇到普通人就說對方要蹭他熱度
我真的沒看過一間公司的CEO能背這麼多條官司
法官應該判他進去蹲一蹲 不然老是仗著自己有錢 可以罰錢了事 可以用錢解決一切
今天的網購消費糾紛調解會更好笑 我笑到講不下去自己看圖吧
https://imgur.com/fI3kFwb
https://imgur.com/lMSgByH
https://imgur.com/KcZE3Za
https://imgur.com/KD2QOYR
電商明顯違法在先 跟消費者硬幹 花錢派律師去
連成吉思汗派去的律師都覺得....
這下知道你們腦粉貢獻的錢用在哪了吧XD
按慣例還是在地板上撿到幾張照片 各位看看就好
https://imgur.com/OtrSD0K
https://imgur.com/jyUAU4D
https://imgur.com/aHpmK1B
10幾間安全屋 20幾台百萬名車 外加
人事/水電/發票/稅金/經紀人抽傭/選手贊助
倉庫一個月三百萬 拍片三百萬 選手一年一千多萬
攝影組一年四千多萬 吃飯 廚師 租金一年三千多萬
「11個客服/27個電商團隊/簽約選手薪水」
電商部門一個月15萬的飲料 21萬的餐費 還有5萬的趴FI
每個月請的保貼 國安特勤退役 平均一個人十萬
還有破壞神洨宇的18萬月薪+雙B轎跑車 外加每次打官司的律師費
這下你們終於知道你們貢獻的錢用在哪裡了吧?
還是那句話 館長對台灣人 真的只有滿滿的芒果乾 錢 利益 用捐款來買贖罪券
把粉絲當韭菜割 把賺來的錢給那些雜魚爛蝦的員工
用著你們腦粉貢獻的錢 去給破壞神洨宇18萬的薪水
外加每次被告之後所花費的律師費 請隨扈的錢 10幾間安全屋
住在林口黃金地段 "國家一號院" 六千多萬的房子裡 還有20幾台車
歡迎館長"繼續提告" 最好"告好告滿" 這樣可以把證據拿到法院上公開認證
你就最好照你說的對我提告一百多件官司 我等著
你想要讓一些違法違規的證據被公開我也不反對
至於那些在那說我是拿了政黨跟企業的錢 想紅 寫手 幫派打手 背後要賺取利益的白癡
麻煩 歡迎 請爆料出來 拿證據出來打臉我
講了半年 結果一份證據都拿不出來 丟不丟臉??
林北這輩子絕不會跟一個前科犯和解或是酸直播或是利用他去賺錢 省省吧
但不管怎麼說 我還是深愛阿館的一個資深館粉
我存在PTT的目的就是監督館長這個唬爛咖 整天唬爛 說謊 裝死 切割
所以林北這輩子在PTT絕對會用盡各種辦法監督阿館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