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國FDA安全性指引,安全考量要做到3000人,這點高端是符合的(我國食藥署第二期
實驗3500人,高端做3700人)
2.但美國通過EUA的標準,還需要有50%的保護力(WHO亦同)而且要求要做3萬人以上的三
期實驗
所以韓國即使官訂EUA標準是3000打實驗疫苗,1000任打既有疫苗的比較方式
但研發DNA疫苗的Genexine公司還是會到印尼做10000+30000的大型試驗
目的就是要取得WHO跟美國的緊急授權
覺青最近會跳針說高端也到巴拉圭做三期實驗
但高端做的是1000人的免疫橋接試驗
根本不符目前國際上的規定
高端要是真的想成為台灣之光賣到全世界
應該要致力到病毒盛行率高的國家做30000人以上三期
目前東南亞、印度都是很好的標的
但高端為何就是不想做?
一人一萬美金,三萬人就要三億美金
不知道政府跟高端簽的研發契約是怎樣
備註:
美國跟部分疫苗研發公司的合作方式是研發經費聯邦政府全買單,成功後要撥固定數量疫
苗給聯邦政府,失敗了全由政府買單
輝瑞拒絕了當時川普政府的提議
但莫德納好像有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