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丁怡銘不起訴原因曝 地檢證實皇家傳承

作者: pate41 (秋易)   2021-08-19 11:47:34
※ 引述《louiswei1986 (禪寶寶)》之銘言:
: 一般地檢署會為了是否起訴而去查到這種程度嗎?
: 不是店家出具0驗出證明,有人說他使用萊牛就是造謠了?
: 然後去說以前飼養的時候有添加萊克多巴胺。
: 是不是如果說飼養的時候沒有添加萊克多巴胺,
: 還可以再往源頭去查飼料廠商有沒有受到萊克多巴胺的汙染?
: 真的好奇地檢署有必要為了不起訴查到這種程度嗎?
: 小弟真的是不懂,沒有要帶風向,有人可以回答嗎?
一般地檢署檢察官會為了起訴而查到這種程度嗎?
要知道檢察官依法代表國家追訴犯罪
刑事訴訟法第2條就有規定
「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
一律注意。」
為什麼要特別強調「有利及不利」情形要一律注意??
因為平常檢察官要起訴犯罪
都馬是只調查不利的情形
有利的證據要被告自己提出阿
你提出我還要懷疑是不是造假咧
為了避免檢察官濫訴侵犯老百姓的人權
法條特別明訂 叫你有利、不利,一律注意
結果現在可好了
因為這個法條
變成檢察官遇到大官想要不起訴的時候
就專門注意對被告有利的證據
遇到老百姓想要起訴的時候
就專門注意被對被告不利的證據
還可以理直氣壯地說
啊我就依法行使職權啊
上面講這些
並不是說檢察官都會濫權
而是檢察官受到的壓力實在有夠靠北大
檢察官 隸屬法務部
法務部 隸屬行政院
你要起訴行政院XX長
你都不會被關切???
如果我們國家的政治有這麼清明 那就天下太平了啊
如果檢察官不照長官的意思 來起訴或不起訴
長官甚至可以把檢察官的案子收回來自己處理
或另外派一個檢察官去辦理
你自己黑掉不打緊
被發派邊疆也不打緊
結果讓上頭施壓的罪犯還是逍遙法外 根本起訴不了
如果你今天是檢察官
你會乖乖不起訴???
還是硬幹到底 林北就是要起訴???
搞不好你的起訴書根本送不到法院
你人就已經在花蓮看海了
為了避免這種
行政權過度干預檢察官起訴、不起訴的弊端
美國跟日本有不同的制度
美國的檢察官直接民選
直接對選民負責
直接不歸行政院管
遇到大官貪汙 告爆你
告得人民拍手叫好的話 說不定下一任州長就是你
日本則是在檢察官對大官不起訴之後
增設一個評議會的機制
引進人民、學者的力量 排除政府的干預
來對這個不起訴處分把關
並不是說美國跟日本的制度就比較好
但至少比台灣檢察機關這種
古早黨國時代遺留下來的制度 有想法
蔡英文一上台就啟動司法國是會議說要改革
改到現在 也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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