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第一第二第三槍都有人開了
我就再補一槍吧, 看看能不能拋磚引玉
如果你也是受害的消費者
別猶豫了, 站出來吧
潛水多年的八卦板首po在此獻上
手機排版, 傷眼見諒
7/21提出退款要求
7/23向消保會第一次申訴
7/29新北市府發函請業者於8/12前主動協調
8/11音訊全無, 並收到惡名昭彰強行出貨商品
目前二申受理中
逐字稿其他版友整理得也很詳細了
我這邊就不再贅述
下面我想說的話可能有點長
有興趣再慢慢看
我也不算館粉, 但很欣賞早期的館長
早期的館長有一說一
雖然常有爭議, 但總堅持自己認為對的事
立場看似反覆, 但總是說出大多數人的心聲
會支持錯人, 做錯事, 但也勇於認錯負責
基於認同館長的電商理念
靠著人氣把不必要的成本還給消費者
薄利多銷, 只賣好的東西
那時候的館長他賣的東西好在哪裡
利潤低在哪邊, 他都可以跟你侃侃而談
我用行動支持這樣的館長
支持這樣的品牌理念
現在的館長, 他只會跟你說最頂
但別說頂在哪他不知道
光是從這次月餅事件來看
完全可以看出來他對自己商品的不熟悉
頻頻被身為外人的b17打臉
然而他只會說他最頂賺最少
卻開著高級車住著大房子
經過館長這幾個月的花式走鐘
我實在是支持不下去這樣的館長
也無法再相信我當初支持的那個品牌理念是否還在
這是我退費的原因
你說講情嘛
當初我買館長的搖搖杯和彈簧球
結果得到一個瑕疵品杯子
退款是退了, 但運費沒退
我等於花了130買了兩顆彈簧球
我沒噴半句, 也沒給你們刁難
今天我支持不下去你們的東西了
在你東西出貨前一個月請你們退款
你也不必出貨, 東西你可以再拿去賣人
雙方互不吃虧, 憑什麼這次你卻來刁難我?
還是你對你的商品其實根本沒信心?
拿回來就認為再也沒人願意買單了呢?
你說講理嘛
針對網購的法條早已行之有年
消保法第19條就是明確告訴你
消費者在7天鑑賞期內可以無條件無理由退貨
這是保護網購上消費者無法顧到的權益
何況你們根本還沒出貨, 到底為什麼不給退款?
這麼多年來許多大小電商都可以遵守這條法規
為什麼就唯獨你惡名昭彰可以無視這條法律
無視法律的流氓行徑, 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電商條款
你連台灣法規都沒看在眼裡
你跟我說你愛台灣?
於情於理我都不覺得我哪裡站不住腳
我就只是合理爭取一個我消費者應有的權益
哪裡我踰矩過分了, 你們可以說
哪裡造成你們困擾了, 你們可以說
但你們先是濫用客製化名義去欺騙消費者
戳破你們謊言之後直接神隱
連新北市政府發函出來請你們聯絡消費者都一概無視
你知道政府已經不止一次宣導
警告業者切勿濫用客製化商品去損害消費者權益嗎?
自己google一下吧
這種行為你跟我說你東西多頂?
這種行為你跟我說你多愛台灣?
這種行為你跟我說要消費者相信你們?
為什麼我支持你的理念
吃過你們的虧, 依舊支持你們品牌
結果倒頭來, 今天品牌開始壯大了
做大了, 有錢了, 有勢了
我們反變成被你們欺負的弱勢消費者?
跟我們說不滿就準備六萬法院上見?
錢拿不拿的回來我不知道
畢竟館長是擁有專業法律部門的企業老闆
而我只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老百姓
大老闆要欺壓我們小老百姓理論上就是只能吞了
也看準我們就是只能吞才如此肆無忌憚
但偏偏這口氣我就是怎麼也嚥不下去
我一定會爭取到底
我不知道究竟是館長變了, 還是現出原形
我只知道
當初那個替百姓發聲, 打擊惡人的館長
如今已變成那個惡人來欺壓我們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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