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警趁表哥入獄約嫂子開房間 承諾再犯不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21-08-20 22:40:28
媒體來源:自由
記者署名:王俊忠/台南報導
完整新聞標題:男警趁表哥入獄約嫂子開房間 承諾再犯不得好死
完整新聞內文:
1名張姓男警在表哥因案入獄期間,與表嫂暗度陳倉,約表嫂上汽車旅館「開房間」,後
來被表妹察覺兄嫂手機與男警表弟有私下聯繫,男警寫自白書坦承有跟表嫂開房間,還承
諾不會再犯,否則妻離子散、不得好死。台南地院判男警與表嫂須連帶賠償10萬元給人夫

人夫原告控訴,他與王姓女子結婚後在夜市擺攤維生,自己因誤入歧途,於2015年5月間
入獄,夜市攤交由妻子與其胞妹一起經營,張姓男警是表弟,常有往來,張男常到王女擺
攤的夜市消費,明知王女是其表嫂,竟趁他入獄期間,勾約王女上旅館開房間。
2015年10月間,原告胞妹借用王女手機玩遊戲時,意外發現張男與王女有私下聯絡,覺得
不單純,原告胞妹質問後,張男坦承與王女交往過程,還寫下自白書與切結書。原告於
2020年5月假釋出獄,經胞弟告知才知道警察表弟與妻的外遇情,為此提告向張男與王女
求償60萬元。
王女辯解與張男是普通朋友,沒去開過房間,是丈夫胞妹逼張男寫自白、切結書,也埋怨
丈夫婚後常吸毒、進出監獄,未盡人夫責任,丈夫求償金額也過高。
張男也辯起初不知王女是其表嫂,是原告胞妹後來質問,他才知道王女的表嫂身分,自白
與切結書是遭原告胞妹毆打脅迫寫下,應該無效,自白切結也未寫與王女有超友誼的親密
行為,且原告早在2016年2月已知悉上情,侵權求償時效已逾2年而消滅。
台南地院法官調查相關事證,認定張男與王女確曾於2015年7月一起上旅館開房間,而原
告胞妹一時氣憤打張男1巴掌,這是一般人情緒反應,不能認定張男因此受到脅迫,況且
張是警察,對方是女性,如遭對方毆打多次與脅迫,怎不即時反抗?或事後報案?張男辯
解難以採信。
法官並指被告一方並未舉證原告知悉被告兩人侵權行為的時間點,不能說原告請求權時效
超過2年而消滅,因男警與表嫂兩人開房間的行為已侵害人夫的配偶權,審酌後判2人應連
帶賠償10萬元慰撫金給原告,還可上訴。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44128
備註: 表兄弟就是要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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