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小蝦米對抗大鯨魚還可以完勝的八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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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政FB
長知識了- 給國泰世華的一封信
今天又收到勝訴判決,回想七年前,你們因為 “ 員工疏失”漏蓋了三張不
同時間、不同金額、共7147萬的台支本票,又有大立委再三拍胸脯保證「我
負責」、「我照會過」,事發後我和盛竹如大哥只不過是還原公佈事實經過
,沒想到換來將近三年的民、刑事訴訟追殺,你們發出12道金牌,為同一事
件、以不同(法)人,展開一連串超過10個以上的司法追殺,並且譲金管會
為你們出面背書,説未造成持票人損失,甚至和其他惡魔一樣有志一同在法
庭上要求下架”誰摔死了李新” 並公開道歉,否則就要我和盛竹如大哥傾家
蕩產,跑法院跑到死,我和盛大哥雖然委屈又無奈,卻死也不妥協。
其實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你們是台灣最大的金融巨
獸、龍頭老大,市值超過10兆,犯不著對著老人家及女人家出此下策,更顯
此地無銀三百兩,這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作法,有欠厚道,不知國
泰的股東們是否都知情且同意?
我原本也是國泰世華10多年老客戶了,甚至還有許多房地產在國泰世華設定
上億的額度,還記得105年被這群妖魔以區區2千多萬,扣押了我10億的資產
後(依法是不可能辦得到的,因為不符合比例原則),在我最需要用錢時你們
不但不放款,還用假扣押結束兩年內不得往來為由,拒絕放款給我,逼得我
只好賣資產,湊錢打官司、降妖除魔,同時保護盛竹如大哥。感謝老天爺,
連環告的打壓手段終究沒能讓我和盛大哥屈服,我們也熬過來了。
總之,謝謝這幾年你們給我的打壓及磨練,讓我越來越強大,越戦越勇,説
穿了,你們這種做法是鴕鳥心態,不敢面對事實,如果我是主事者,一定帶
著主管,買盒水果登門道歉,畢竟是你們”行員疏失”在先, 沒”負責”道
歉,還倒過來告死人家,這是怎麼也說不過去的。所以此次勇奪連績三年”
對客戶最差”第一大獎,可說是實至名歸(7/18新聞上架三個多小時就被下
架了),説明了百姓眼睛是雪亮的,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社會還是有公
平正義的。
在此也奉勸在台灣所有的大企業們,你們對社會是有責任的,不要只服務達
官顯貴,對我們小百姓也該一視同仁,資本也絕不能控制媒體,打壓言論自
由,更不能成為某些特定人士操縱的工具,不要妄想大而不倒,去腐生肌、
大破大立,才能清除積累的沈痾,不要以為財大氣粗就妄想操控一切,小百
姓不是每個人都好欺負的,以客為尊,如此才是永續經營之道, 也是台灣民
主的價值。
如果你們願意誠心認錯,我和盛竹如大哥隨時歡迎你們來道歉,也勸你們別
再一直上訴,浪費股東的錢及社會資源,把這些律師訴訟費捐出來,做做公
益,提升企業社會形象,將會更有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