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真相大白!太魯閣案延6分 運安:李義祥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21-08-21 13:23:57
※ 引述《ceres1209 (某些議題被強制禁言中)》之銘言:
: 運安會很有趣,特別說人家誤點的意義和目的是什麼?
: 很多行為和一件事的發生,都會有因果關係存在,
: 但是,這些行為不一定有在法律上的重要性,
: 例如A的媽媽生A後,A去殺死B,
: 如果A的媽媽不生A,B是不是就不會死?
: 但法律上是不會去認為「A的媽媽生A」這個行為,
: 應該對B的死負責(當然若A未成年,有另外的民事連帶賠償責任,
: 不過那是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而不是生A這個行為)。
: 在本件事來講,火車誤點6分鐘,你說不誤點就不會發生,
: 那你怎麼不說火車誤點10分鐘或30分鐘,事情也有可能不會發生?
: 所以,誤點在這件事的發生,根本就沒有法律上的重要性。
: 不然,以後車禍的發生,對方是要去上班,肇事者就請法院調查
: 對方平常的上班時間,對方要是今天早上二分鐘或晚了二分鐘出門上班,
: 好棒喔,對方自己也有肇事責任,這樣誰能接受?
: 再者,誤點的發生也有很多原因,某個乘客甲在火車要關門時,
: 才急急忙忙衝了上去,造成火車慢了十秒鐘,是不是也要對這件事負責?
: 神邏輯。
這篇邏輯正確但是字太多了
我來做技術總結
就跟無照駕車一樣 行政罰不受刑法處罰 法官不會說你去撞無照者沒肇責
更何況舉重明輕 誤點連行政罰都不會有
自然不能列入法律上因果關係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