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她不開心就要加薪 仲介:家事移工坐地起

作者: valentian (無聊)   2021-08-22 23:22:59
台灣是個少子化和高齡化的社會
對於長照,對於外籍看護問題
大家應該有更多的關心和認識
以後你或你的家人
都很有可能成為被照顧者或僱主
但很多人對這個市場還停留在以往的印象
看到推文又一面倒
小妹忍不住要就所知回覆一篇
有錯誤請指正
外移工在母國申請來台時
可以選擇到工廠或是當看護
但是兩者外移工要付出的成本差很多
所以有不少移工會先以看護名義申請來臺
再想辦法到工廠
這就是俗稱的洗工
甚至不少仲介也直接這樣教他們
我們都知道自由可貴
希望每個人都有選擇工作的自由
但是如此就產生問題
我看推文,覺得有些事情得澄清一下
就連同洗工的事一起寫了
一.僱主花錢和時間等一個外看,但外看可以拿僱主當跳板:
僱主要先為被照顧者申請巴氏量表(不見得申請的到)
再委託仲介辦理手續
從申請到等待外勞來台
往往要好幾個月的時間
對有重症病患的家庭來說是很煎熬的
然後也要付上上萬元的仲介費及其他費用
該外勞占走該僱主時間和名額
並簽約三年
理論上是不是該做滿?
但實際上合約沒什麽約束力
僱主和外看不一定合得來
誰錯不一定
但是一旦僱主想換人
他必須等外勞找到新僱主才能再物色新看護
等待期間還要付一堆外勞的相關費用
等外勞轉出後
重新付一筆仲介費
花幾個月的時間等待
所以
僱主是沒有本錢換外勞的
但是外勞想加薪要求福利或換僱主呢?
她什麽都不用付出
只要消極怠工就好
有僱主問過仲介
若外勞一定要轉出
僱主有沒有辦法呢?
答案是幾乎沒有
只要僱主沒抓到具體證據(偷竊,虐待等)
幾乎只能吃悶虧
如果你是外看
發現群組同鄉都這樣教學(現在外勞人手一機)
發現有漏洞可鑽
發現只要順利來台後
不管做得怎樣
很多金錢和時間成本都僱主要承擔
會不會想先以看護名義來台再洗工?
讓僱主當妳的跳板?
會不會在僱主說要怎麽照顧病人時都先答應
然後再設法跟僱主拗壓力大要加薪什麽不要做之類的?
或直接喊轉出?
這還不算外看逃跑的事呢
有些外看做沒幾天就跑了
跟僱主對她好不好根本無關
早就跟外人接洽好了
但如此僱主就要被罰等三個月才能再找新外看
然後再等幾個月
當然所有之前交的幾萬費用也都丟水溝去了
有些政府官員覺得不用處理逃跑黑工
因為有市場需求
這次外移工的防疫事件
也已經揭露五萬黑工的社會問題
但沒人想處理
外移工逃跑
都是僱主的問題嗎?
我們的法律
有保障到僱主什麽嗎?
我只看到很多法條都在罰僱主
一次就好幾萬
罰單來得又準又快!
二.請外看的不是都是有錢人,也不是不肯自己顧:
我看推文有人提到能請外看都有錢人
但這是很大的誤區
一般中年人
上有高堂下有妻小
家有房租或房貸
那台灣一般家庭的收入又是多少呢?
外勞的起薪一萬七千多
但僱主要包外勞吃住
幫付健保和完全無法讓僱主安定的就業安定金
當一個家庭真的請外勞後
他們實際上最少要多付出兩萬五
占一般家庭月收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一般家庭不是請外移工來生產來賺錢的
請外看的僱主真的沒法跟工廠比較
也有人會說
不爽不會自己顧?
這也是有誤區的
1.請外勞不代表家屬不用顧
外勞沒那麽高能
特別是不精通中文的
你讓這種帶病人去看醫生
回家之後一問三不知怎麽辦?
她連台灣是什麽風土民情交通文化都不會
能多要求什麽?
很多還是要家屬自己來
有些外勞有適應問題或工作情緒
或跟病人關係不佳
家屬也得調解
2.現實就是
中產階級以下的人要上班才有錢維生
但他們的家人還是會老會病
只能白天工作
下班和外看輪流照顧
自己辭職顧
就是連醫藥費生活費都沒了
我倒有看過一個辭職自己顧的例子
因為他父母都需要被照顧
自己的薪水不多不可能請兩個外勞
(現在敢拗外勞顧兩個,外勞就1955檢舉電話打下去了)
索性辭職自己顧比較省
幸好家裡沒小孩
老婆又肯支持
沒人養的單身者哭哭
三.外勞薪資倒底要多少才合理?
人權團體會為外勞爭取福利
他們常問:這種薪資在臺灣請得到人嗎?
聽到這種問題我也是無言
當然是請不到啊!
能請到台籍誰要請外籍?
外看和僱主
有時就是弱弱相殘而已
台人拿一個月一萬七在台灣是能幹嘛?
但是
以印尼為例
同樣的看護工作
在印尼只有三、四千元台幣
台灣薪水是她們母國的四、五倍
我們眼中的低薪是她們母國的高薪
在台灣賺三、五年
回國是可以買房可以做很多事的
跟台灣人拿到那點錢吃不飽餓不死大不相同
外勞月薪要多少我沒有答案
但台灣外看的薪水除了比不上日本
跟週圍國家比是過得去的
推文有人提到新加坡便是一例
而日本雖對外看祭出福利
但相對要求多
比如日文檢定之類的
總之絕不是以台籍薪資水平去看外看薪水
兩國物價差太多了
四.外看沒有休假
文中提到外看沒有休假
但其實法規是有規定月休一天
以及工作滿一年的特休
這點是比較辛苦的
但是外勞在台的安全健康及去向
全都要僱主負責
這也是有些僱主不想幫外勞增加假期的原因
畢竟法規都說外看不得在外過夜
僱主讓外看多休、過夜等
出事只是自己倒霉
五.疫情下的可憐僱主
現況就是沒有新外移工進來
但又有迫切需求怎麽辦?
只好任外勞和仲介敲詐囉
平時仲介費一次一萬七
現在動輒四、五萬
仲介說:
這叫買工費
說他手邊沒人
是跟別的仲介調來的
實際如何當然隨他說
仲介費超收是可檢舉的
但是僱主需要人只好忍
來的外勞可能什麽都還沒做
一開始就喊加薪
(實例:直接喊要實拿兩萬五,那差不多是加薪八千以上,原本她要付的,全部叫僱主幫付)
不順她的心意就喊轉僱主
(仲介費四、五萬就這麽丟水溝)
休假也任意要求
僱主是可以不讓她轉出
但擺一尊神像在家裏供著每天亂不做事
對僱主也沒半點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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