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mono (comon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的權益如何飽受打壓。
: 阿富汗婦女革命協會整理公開的塔利班對女性「29條禁令」:
: 1.完全禁止女性從事家庭以外的工作,這也適用於女教師、工程師和大多數專業人士。喀
: 布爾的一些醫院只允許少數女醫生和護士工作。
: 2.完全禁止婦女在家庭外進行任何類型的活動,除非有她們的馬赫拉姆(Mahram)(近親
: 男性親屬,如父親、兄弟或丈夫)陪同。
: 3.禁止女性與男性商人達成交易。
: 4.禁止女性接受男性醫生的治療。
: 5.禁止婦女在學校、大學或任何其他教育機構學習(塔利班已將女子學校變成宗教神學院
: )。
: 6.要求女性穿著從頭到腳覆蓋的長罩袍(burqa)。
: 7.鞭打、毆打和辱罵不按照塔利班規則著裝的婦女或沒有由其丈夫(她的丈夫和監護人)
: 陪同的婦女。
: 8.在公共場合鞭打那些不隱藏腳踝的女性。
: 9.公開對被指控在婚外發生性關係的女性進行石刑(根據此規則,大量情人被石刑處死)
: 。
: 10.禁止使用化妝品(許多塗指甲的女性的手指被截肢)。
: 11.禁止女性與不是Mahram的男性交談或握手。
: 12.禁止女性大聲笑(陌生人不應聽到女性的聲音)。
: 13.禁止女性穿高跟鞋,走路時會發出聲音(男人聽不見女人的腳步聲)。
: 14.禁止女性在沒有Mahram的情況下乘坐計程車。
: 15.禁止婦女參加廣播、電視或任何形式的公開會議。
: 16.禁止女性從事體育運動或進入任何體育中心或俱樂部。
: 17.禁止婦女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即使是她們的 Mahram載她們也不行。
: 18.禁止女性穿顏色鮮豔的衣服。用塔利班的話來說,這些是「性感的顏色」。
: 19.禁止婦女在開齋節等節日或任何娛樂目的聚會。
: 20.禁止婦女在河流或公共場所洗衣服。
: 21.修改包括「女人」一詞的街道和廣場的整個命名法。例如,「女人的花園」現在被稱
: 為「春天的花園」。
: 22.禁止婦女探出其公寓或房屋的陽台。
: 23.所有窗戶都強制不透明,以便從屋外看不到婦女。
: 24.禁止男裁縫測量女裝尺寸或縫製女裝。
: 25.禁止婦女使用公共澡堂。
: 26.禁止女性和男性乘坐同一輛公車。公車現在分為「僅限男性」或「僅限女性」。
: 27.禁止喇叭(寬)褲,即使有穿罩袍下。
: 28.禁止拍攝或攝影女性。
: 29.禁止在報紙和書籍上印刷女性照片,或懸掛在房屋和商店的牆壁上。
其實雖然看起來,剝奪了女性的很多權利
但反過來說
也相對的保障了女性不會被強姦
如果這套制度搬到印度
可以少了多被強姦,被姦殺的女性啊!
說不定當初有這套律法就是因為他們當地性侵太嚴重了
事情都有兩面,我覺得這些制度也不是非黑即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