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
2.記者署名: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申訴也沒過!她違停卸貨遭開單 爆料公審反被嗆爆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中山區1名40歲連姓女子,今年5月29日開車到林森北路399巷內,並在紅線處臨停
下貨,堵住道路遭人檢舉,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隨即要求她駛離現場,連女竟嗆:「我
們在搬東西、在工作!」,還拿出手機全程錄影,警方只好依法開單,連女再嗆:「我一
定會申訴!」
事後連女友人將影片上傳到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內容提及「看人家下貨才一下
而已,你們這些警察真的沒必要這樣子,疫情期間怎麼不懂得保持安全距離,錄影中,警
察說可以申訴他」、「濫用職權,有牌流氓?」等字句。
孰料,該段影片引發熱烈迴響,但網友一致力挺警員,紛紛留言嚇「紅線依法早就不得臨
停」、「違規就違規,講這麼多廢話」、「神邏輯,下貨就可以合理停紅線嗎?」、「現
在是違法都能理直氣壯就對了?」、「警察不開單都對不起自己了」、「不解,你違規在
先,還態度那麼差,怎麼好意思po!還理直氣壯的,如果我是警察,絕對幫你開好開滿」
等字句,對此,中山分局表示,當天下午4時許,勤務中心接獲通報,指出林森北路399巷
內有車輛違停,隨即派員前往勸導,警員抵達巷道時發現,連女違規事實明確,委婉請她
駛離現場,但連女堅持不願離開,警員才會開單
告發,並要求對方出示證件,連女依舊不願配合,警方遂依法開出900元罰單。
事後連女提出申訴,經交通組員檢視畫面後發現,現場紅線違停事實明確,而且該處路幅
狹小,明顯有影響交通之虞,故維持原處分;警方呼籲,車輛上下客貨時,仍應依照現場
標誌及標線停放,車輛必須保持立即行駛狀態,而且不得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切勿因自己
一時便利,影響他人權益及交通順暢。
https://youtu.be/5nMMg8a-kI4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87211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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