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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
2.記者署名:
蕭雅娟
3.完整新聞標題:
妻拒參加「換妻俱樂部」...人夫改帶砲友去聯誼 法院判准離婚
4.完整新聞內文:
人夫阿輝(化名)和妻子小潔(化名)結婚育有2子,不料阿輝提出參加「換妻俱樂部」
遭拒絕,竟帶其他女子參加換妻聯誼,妻子忍受不住荒唐行為,甚至有換妻成員私訊她是
否參加,氣得訴請離婚。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婚姻早生破綻,分居也無良性互動,感情嚴
重疏離,難以共同生活,判決離婚。
小潔主張,和阿輝結婚14年,一雙兒女還未成年,阿輝婚後和不同女性來往、曾有曖昧簡
訊,超過友誼關係,還為此多次吵架辱罵她,直到2016年間,阿輝提出對換妻俱樂部有沒
有興趣,後續陌生人曾在臉書私訊小潔「你們是要交換聯誼的那對嗎?」
小潔指出,當下才知道自己拒絕了換妻行為,阿公竟然找其他女人充當妻子參加交換聯誼
活動,無法忍受離開婆家分居迄今,多次多次商量離婚,被阿輝以「要給孩子完整的家庭
」拒絕。近幾年阿輝和不同女性來往行為沒有改變,甚至在小孩面前罵她「討客兄、不要
孩子」言行不一行為對婚姻毫無忠誠可言,婚姻名存實亡,請求法院判准離婚。
全案阿輝經合法通知未到庭,甚至也沒有提出書狀答辯。依照小潔和陌生人在臉書上的對
話紀錄「你們是要交換聯誼的那對嗎?」小潔回「什麼聯誼?聯誼那對?聯誼哪方面?說
阿. . . 」陌生人則回「你老公來問聯誼的事,我當天密你的」
小潔提出的對話還有陌生人和阿輝的對話,陌生人稱「痾我原本以為你是要帶老婆參加的
,怎知你後來說要帶炮友」、「沒聽到我後面聽到你要找炮友,我很錯愕嗎」。
法官認定,阿輝確實未經小潔同意參加換妻俱樂部,違反夫妻常倫,導致小傑無法忍受分
居,再加上兩造分居長達5年,聯繫甚少,也無積極修補婚姻行為,夫妻感情已嚴重疏離
,難以再為共同生活,且夫妻間應相互協力,保持夫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基
礎亦已不復存在,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事由可歸責於阿輝,判准離婚。可上
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696742?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c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