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個人,
他被判刑,因為他跟未成年女友性交
不過因為是合意性交,判的不重幾個月而已。
主要是懷孕然後他們就結婚,應該是推測到懷孕時未滿16
然後女方父親就報警告男生,猜測應該是15歲時快16歲時性交的,所以才會懷孕後結婚
就是懷孕後幾個月剛好滿16歲就可以登記結婚。
然後可能法官看他們已經結婚了,就輕判幾個月不得易科罰金這樣吧?
忘記說了男生28歲,他們有結婚,所以應該是真愛吧
其實我想說的是,那時候聽到他被判刑,就在想,因為他們是真愛
但又考量到法律問題,我在想,是不是未成年女孩把成年男孩綁在床上,
女孩自己做上去,也就是男的被綁住,是女孩強姦男生
這樣是不是就不構成違法了?
※ 引述《cl3bp6 (來自97號世界)》之銘言: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3844
: 小六女戀上同學父 摩鐵「連結」稱:他是我唯一男友
: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8/27 16:32
: 台中市一名林姓人父,去年結識小六女兒的同班同學「小倩」(化名),沒想到相差20歲
: 的兩人竟發展成父女戀,甚至還一同上摩鐵發生性關係,直到後來班導師發現異狀報警,
: 這段不倫戀才曝光。不過小倩竟說,「他是我至今唯一的男朋友,我只有與他發生性行為
: 」。林男挨告,事後雖與對方家屬30萬達成和解,台中高分院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他
: 2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 法院判決指出,林男在因緣際會下,透過女兒認識小倩,沒想到兩人竟一見鍾情,去年1
: 月開始交往,並在去年3月1日,林男開車到校接小倩至摩鐵發生性關係,4月11日又再次
: 前往。隔天林男帶著女兒和小倩到摩鐵後,以家裡大門沒鎖為由,要女兒先坐計程車回家
: 等他,並宣稱要載小倩回家,待女兒離開後,兩人進入摩鐵發生關係
: 為了保持聯繫,林男贈送小倩手機,卻透過學校警衛室轉交,警衛人員發現有異通報小倩
: 班導師。詢問之初,小倩都以「我不知道、我忘記了」帶過,也不願配合報警和驗傷,導
: 師改詢問林男女兒,才查出真相並報警處理。
: 檢警偵訊時,小倩坦承有和林男發生性關係,還稱說「他是我至今唯一的男朋友」,但林
: 男均矢口否認,直到全案進入法院審理後,他才坦承全數犯行,期間也和小倩家人以30萬
: 達成和解。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法官依與未成年人性交罪,判處林男2年6個月徒刑,全
: 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