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千萬身價街友被長照女主任偷偷登記結婚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21-08-29 21:32:52
※ 引述《j8539625 (嘎嘎)》之銘言:
: 1.你要有親戚台灣電話
: 2.你要能夠打給親戚
: 3.你願意跟親戚說你現在的落魄狀態,賣給他們
: 4.你的親戚願意買你那少的可憐的持份
: 5.買賣土地曠日費時,還牽涉到稅金(這部分要請懂不動產買賣的專業大大說明了),還
: 有你要有手機,親戚或土地仲介或律師或土地代書才能找到你。
: 6.就算共同持有者願意買,你還要跟等著領你遺產的子女解釋為什麼你把他們可能得到的
: 遺產賣掉了(如果你子女知道的話啦)
: 7.強制分割這就不是我遊民社工的守備範圍了,但連我這個不動產外行人都知道要搞很久
: (甚至好幾年的官司),阿北要活到那個時候才可以。
即便如此 你還是得用強制分割處理
不然這筆土地就是爛在那邊等到阿北進棺材 然後過給下面子女 那又有何意義?
賣持份給願意買的人當然是最快最便捷的
當然產權複雜或是親戚沒錢 或是沒意願買的情況佔多數
就算要花好幾年 也還是得處理 阿北不處理 就是以後的兒子孫子 相關繼承人要處理
分割共有物會花很長時間 主因是持份眾多 有持份的親戚在國外或是下落不明
導致必須使用長時間的公示送達處理
但這其實看土地持有狀況 不複雜的話 有時候反而還算快
而且分割方法如果多數人喜好變價分割的話
那分割官司結束後就可以透過法拍拿到錢
我其實不懂你們為什麼要捨棄這個方式 即使花時間 這條路也值得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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