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nekun (Mine)》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華視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莊雨潔 張肇元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台去年逾5萬對夫妻離婚 列亞洲之冠
: 4.完整新聞內文:
: 內政部統計去年台灣有高達5萬多對夫妻離婚,是亞洲之冠,夫妻離了婚那孩子該何去何
: 從呢?兒福聯盟調查發現,近七成的孩子知道父母離婚後會感到不安,這樣的心情甚至會
: 影響未來的家庭觀。但台灣的法規並未規範「先處理好子女議題」才能完成離婚程序,讓
: 孩子的權益被犧牲,有沒有更好的方法?
拜托 千萬不要再設個什麼鬼法 去做所謂保障孩子權益
法多民詐 管一堆結果是讓問題不存在 :: 人家不要生 不就好了
什麼兒童保護法 不可獨留小孩在家中 不可讓小孩聞菸味
或小孩不能打不能體罰 不能罵 怎樣的
美其名是 保障 已出生的小孩
但這樣 會大幅提高養育成本 嚴重降低生育意願
不可能要求高良率還高產量 這是無稽之談
以前可垃圾養 為何今日不可?
就是這些白癡法律造成社會風氣以為只有精耕精養這條路
現在問題是要括大產能 不是求良率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