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說態度最好的警察就屬日本哥哥惹
雖然說在路上閒晃他們覺得可疑把你攔下會要求看證件、包包
但是罵他們稅金小偷、垃圾、白癡之類的話,他們都是對著你笑笑的說:配合一下咩
頂多就是周圍不知不覺從一開始兩個警察變成了四個、六個、八個把你包圍起來,旁觀者
不知道的還以為在抓通緝犯呢......
如果還是堅持不配合呢......?
就會有一群警察陪你聊天聊幾個小時直到你受不了配合為止
這樣的警察是不是值得台灣學習啊?
當然如果他們在你身上找到違禁品的態度變化會瞬間讓你覺得你是狗就是惹
※ 引述《CuLiZn5566 (同理心5566)》之銘言:
: 就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啊
: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 or of the press;
: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 國會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
: 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
: 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
: 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權利。
: 你警察在執行勤務的時候就是代表國家
: 你對國家不爽開幹到底有啥問題?
: 如果你違法要被警察抓起來
: 只要你肢體上沒有攻擊或是阻擋警察辦案
: 就算你連串的問候他家人到底妨礙了什麼公務?
: 當然啦 這些是米國人的邏輯
: 我們大中華民國台灣有自己的玩法
: 畢竟警察都是公務員很嬌貴的
: 人家受過專業訓練要逮捕你
: 你沒有乖乖配合
: 粗暴的言論自然人家就不能執行公務
: 這樣就是妨礙公務了啊
: 而且中華民國憲法本來也只是寫在那裡好看的
: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 你太在乎這種基本教義
: 台灣人還會說你是笨蛋
: 所以說不要太不滿
: 你在鬼島沒有一官半職就不要在路上晃
: 被警察抓到了
: 不死也是半條命
: ※ 引述《bpp1006 (bpp)》之銘言:
: : 如題
: : 台灣只要罵警察髒話就會被當現行犯壓制逮捕
: : 但為何美國沒有這種規定?
: : 一堆人對警察罵粗口都沒事
: : 反而警察要上EQ管理課程避免情緒太波動
: : 造成這樣差異的原因是什麼
: :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