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八大在消費這個舞小姐啊
: 台南市育樂事業商業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曾正義指出,這名36歲的施女從19歲就到酒店上班
: ,年輕時曾是酒店紅牌,月入1、20萬,但因為賺得多、花得也快,轉眼青春不再,收入
: 大不如前,且所存積蓄因投資遭騙光,才轉換跑道改往舞廳上班。
板上曾經月入一二十萬的跳出來舉手答右好嘛
我就想問:曾經讓你爽,就有責任一直讓你爽?
拜託,我出社會從月薪兩萬四開始
一路做到月薪七萬,領股票最多最多也沒到年薪兩百萬
然後現在我失業兩年了
如果要檢討是什麼?
1。為什麼低薪工作不肯去做
2。為什麼賺錢時不存款
八大如果要替她說話,那給她退休金啊!
曾經高薪就在她沒工作時繼續養她不會?
那這讓其他不曾月入 1,20萬的人情何以堪?
喔。。因為她還可以自食其力,只是政府斷了這條路?
那這條路,可以開嗎?
為了公眾利益。。。。
各縣市先設立合法性專區吧!
合法後我們再來談,依法在這疫情期間能不能開
說真的啦,如果真合法,收高稅,那能辦的福利也很驚人了
月入二十萬,實領十二萬(因為高稅)
每個月都有八萬滾入公會
這八萬再替年華老去或疫情而產生的失業買單
應該不會吃到泡麵
稅制我不很了解,但我記得累進稅率很驚人
如果二十萬實領八萬,滾十二萬進公會的話
相對剝奪感會更少
但當然平時也不會這麼爽了 XD
是死在平時過太爽,不要搞錯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