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6歲舞女尋短亡!八大禁營業全家吃泡麵

作者: crossmyheart (我發誓)   2021-09-02 08:23:19
這公關公司表現欠佳喔
找這種案例出來帶風向
19歲做酒店月入1-20萬
然後38歲沒存款,怪誰?
就是錢來得快花得兇那種要賺快錢的咖
賣笑生涯可以賣到3x算緊繃了
19歲時皮膚細嫩怎麼糟蹋都沒關係 神賺
不趁年輕把錢存下來
還等30好幾了要當舞小姐
只能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記者林悅翻
進會理事長曾正義指出,這名36歲的施女從19歲就到酒店上班
: ,年輕時曾是酒店紅牌,月入1、20萬,但因為賺得多、花得也快,轉眼青春不再,
: 該會將於9月3日前往台南市政府陳情外,也請顧問律師協助施女家屬爭取國賠,希望喚得
: 中央重視,保障合法業者權益,不要斷他們生路,希望不要再有更多類似悲劇發生。
果然要國賠了!笑死!這也國賠那也國賠
你19歲神賺的時候有分國家嗎?
為什麼賺到不能再賺了就要國家用納稅人的錢賠?
早知如此,當年19歲時學個一技之長不就好了,看酒店好賺就跳進去,還不就是社會亂源,整個八大行業都是社會亂源啊!
豆干厝才是誠誠實實做生意的行業,15分鐘都不會坑你也不灌酒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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