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從這裡可以看出美國是真正的民主國家,中華民國則是由教授集體操控的獨裁國家
: 美國有50個州,每個州都有自己的觀點,自己的法律,除非是聯邦的大法官裁決才能否決該
: 州的決議
: 大法官的決策就是在說,德州的決策不違反憲法,不違反人權,是可以讓各州自由裁決的事
: 情
: 反觀台灣,總統直選這麼久了,從來沒有討論過大法官的議題,沒有人知道大法官是誰,不
: 知道大法官的立場是什麼
: 台灣第一次討論大法官的問題居然是在討論外國:美國的大法官,非常的荒謬
: 美國有9位大法官,這一次作出5比4的判決;反觀中華民國在通姦除罪化上居然做出14比1的
: 判決
:
: :
我真的覺得台灣大法官本來就
不講出來 各位懂的
怕到時候被告
美國曾經有伊利諾州禁止電玩遊戲販售
打到最高法院判定
確實違憲 沒有證據證明電玩遊戲會讓人暴力
你想想
法官這職業
幾乎是不只會讀書 還要他媽的當律師時超拼命
先當律師 再來當到法官
居然做出這判決
要是在台灣喔
政府會回你
電玩玩不了 你們要自立自強去讀書啦
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政策?
禁止電玩對國民身心健康有幫助 出事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