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空姐男友問有誰可以忍受14的隔離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21-09-07 03:45:47
: 希望大家不要再針對梁先生跟蘇小姐
: 他們真的跟整件事情無關
: https://i.imgur.com/0NJJI2y.jpg
: https://i.imgur.com/j0AHFiB.jpg
: 以上報告
這篇吐槽點太多了 就算你是我附中學弟 我也是要來打你們的臉啦
因為你們搞這一攤出來真的丟盡附中人的臉
我去看過原文 我也看不出來 到底哪裡有侵害到著作權了
他不就貼出 那個所謂空姐寫的文章嗎 所以他是拿那邊文章來賣錢嗎
劉大也是念法律的我就不賣弄了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70017&flno=52
他光用主張是評論那篇臉書文章 就不可能構成侵害著作權了
至於妨害名譽 那就更難了 說你過得爽 就是貶抑人格權嗎 難度根本很高
另外要在聲明引用法條 麻煩自己先去確認過法條好嗎
刑法90條 跟 刑法91條 沒先去查過嗎XD 刑法91條還已經刪除了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那個這個事情是真的已經諮詢過律師了嗎 我也有朋友在空服員工會當顧問律師
這個應該不會他給的建議吧
這個事件要交代清楚 一刀斃命 就把這個所謂的空姐男友跟空姐合照貼出來
然後共用帳號的砍帳號 事情就結束了 自己硬要扯搞出案外案 真的快笑死
以為用法律就要人家跟你道歉 然後還沒準備好有條有理的法律回應
漏洞百出讓人笑死 可憐阿 只想打你們的臉而已
其實這個系列最經典的是
說自己精通電腦程式的說要人肉對方 結果被人肉
說自己問過律師要控告對方的 結果寫出來聲明被人家笑不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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